清新人社干〔2013〕7号
太和镇政府:
你镇报来《中共太和镇委关于莫俊杰等同志职务任免的请示》(太委〔2012〕44号)收悉。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大力度推行机关单位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实施意见》(清新人社〔2012〕22号)精神,你镇有关干部的竞岗结果符合规定要求。我局研究决定,同意你镇莫俊杰等五名同志任职如下:
莫俊杰同志任经济服务办公室主任;
薛杰勇同志任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主任;
黄志伟同志任城镇发展办公室主任;
潘志军同志任社会事务办公室副主任;
郑国权同志任农业办公室副主任。
2013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