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新人社干〔2013〕40号
区公安局:
你局报来《关于黄国洪等同志拟任免职务的请示》(清新公党字〔2013〕32号)收悉。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清新县股级干部管理工作的意见》(清新组联字〔2008〕25号)精神,我局研究决定,同意你局黄国洪等二十九名同志职务任免如下:
黄国洪同志任清远市公安局清新分局指挥中心指挥协调室副主任,免去其清远市公安局清新分局巡逻警察大队一中队指导员职务;
罗利文同志任清远市公安局清新分局指挥中心办公室主任(情报信息研判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黄星文同志任清远市公安局清新分局指挥中心办公室副主任(情报信息研判室副主任),免去其清远市公安局清新分局治安管理大队综合中队副中队长职务;
杨燕华同志任清远市公安局清新分局指挥中心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林建平同志任清远市公安局清新分局指挥中心信息通信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朱计桓同志任清远市公安局清新分局网络警察大队副大队长,免去其清远市公安局清新分局政工室副主任职务;
林杰星同志任清远市公安局清新分局刑事侦查大队一中队中队长,免去其清远市公安局清新分局刑事侦查大队一中队指导员职务;
陈剑锋同志任清远市公安局清新分局刑事侦查大队一中队指导员;
张启龙同志任清远市公安局清新分局刑事侦查大队一中队副中队长(试用期一年);
练锡飞同志任清远市公安局清新分局刑事侦查大队四中队中队长,免去其清远市公安局清新分局刑事侦查大队四中队指导员职务;
黄艳清同志任清远市公安局清新分局治安管理大队出入境管理中队副中队长,免去其清远市公安局清新分局巡逻警察大队综合中队中队长职务;
谢容彬同志任清远市公安局清新分局治安管理大队综合中队副中队长,免去其清远市公安局清新分局治安管理大队出入境管理中队副中队长职务;
郭汝能同志任清远市公安局清新分局巡逻警察大队综合中队副中队长,免去其清远市公安局太和派出所巡防办案中队副中队长职务;
刘志刚同志任清远市公安局禾云派出所巡防办案中队副中队长,免去其清远市公安局清新分局刑事侦查大队一中队副中队长职务;
林首民同志任清远市公安局太和派出所副所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清远市公安局太和派出所综合中队副中队长职务;
刘毅同志任清远市公安局太和派出所社区警务中队副中队长,免去其清远市公安局清新分局巡逻警察大队综合中队副中队长职务;
温建飞同志任清远市公安局山塘派出所巡防办案中队中队长,免去其清远市公安局太平派出所综合中队中队长职务;
方志锋同志任清远市公安局太平派出所巡防办案中队中队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清远市公安局太平派出所综合中队副中队长职务;
廖见见同志任清远市公安局太平派出所综合中队副中队长(试用期一年);
张平安同志任清远市公安局三坑派出所副所长,免去其清远市公安局太和派出所社区警务中队中队长职务;
黄剑文同志任清远市公安局三坑派出所巡防办案中队中队长,免去其清远市公安局太平派出所巡防办案中队中队长职务;
郑师海同志任清远市公安局桃源派出所副所长,免去其清远市公安局太和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赖忠同志任清远市公安局桃源派出所副所长(试用期一年);
禤健洪同志任清远市公安局温矿泉派出所副所长,免去其清远市公安局清新分局网络警察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免去骆卫平同志清远市公安局清新分局指挥中心办公室主任职务;
免去徐国荣同志清远市公安局清新分局刑事侦查大队四中队中队长职务;
免去卢国明同志其清远市公安局三坑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免去麦海强同志清远市公安局禾云派出所巡防办案中队副中队长职务;
免去冯继雄同志清远市公安局桃源派出所副所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