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新人社干〔2014〕2号
中共清远市公安局清新分局委员会:
你局党委报来《关于张丽娟等同志拟任免职务的请示》(清新公党字〔2013〕52号)收悉。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清新县股级干部管理工作的意见》(清新组联字〔2008〕25号)精神,我局研究决定,同意你局张丽娟等十八名同志职务任免如下:
张丽娟同志任清远市公安局清新分局政工室副主任,免去其清远市公安局温矿泉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刘永成同志任清远市公安局清新分局刑事侦查大队副大队长,免去其清远市公安局清新分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刘建国同志任清远市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四中队指导员,免去其清远市公安局清新分局刑事侦查大队四中队副中队长职务;
汤革新同志任清远市公安局清新分局刑事侦查大队四中队副中队长;
陈社坚同志任清远市公安局乐园派出所社区警务中队中队长,免去其清远市公安局清新分局巡逻警察大队二中队指导员职务;
张伟力同志任清远市公安局山塘派出所副所长;
刘志刚同志任清远市公安局山塘派出所综合中队副中队长,免去其清远市公安局禾云派出所巡防办案中队副中队长职务;
徐兆科同志任清远市公安局太平派出所副所长,免去其清远市公安局三坑派出所综合中队副中队长职务;
曾志航同志任清远市公安局太平派出所巡防办案中队副中队长,免去其清远市公安局三坑派出所巡防办案中队副中队长职务;
林杰贤同志任清远市公安局三坑派出所综合中队副中队长;
杨勇华同志任清远市公安局禾云派出所副所长,免去其清远市公安局太平派出所巡防办案中队副中队长职务;
邓卫胜同志任清远市公安局禾云派出所巡防办案中队副中队长;
苏晓东同志任清远市公安局沙河派出所副所长,免去其清远市公安局禾云派出所巡防办案中队中队长职务;
孟剑通同志任清远市公安局南冲派出所副所长,免去其清远市公安局禾云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杨旭锋同志任清远市公安局石坎派出所副所长;
汤桂潮同志任清远市公安局石潭派出所巡防办案中队副中队长;
免去李剑波同志清远市公安局山塘派出所综合中队中队长职务;
免去徐伟平同志清远市公安局清新分局指挥中心副指挥长职务。
抄送:区委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