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清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你单位报来《清远市清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属事业单位拟任中层干部的请示》收悉。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清新县股级干部管理工作的意见》(清新组联字〔2008〕25号)、《关于进一步规范领导岗位(九级职员)聘用程序和福利待遇工作的通知》(清新人社发〔2013〕13号)精神,我局研究决定,同意:
聘任陈啟良同志为区城乡建设测绘队队长;
聘任廖华雄同志为区城乡建设测绘队副队长;
聘任温宇军同志为区城乡建设测绘队副队长;
聘任郭细明同志为区公共设施建设中心主任;
聘任杨少华同志为区公共设施建设中心副主任;
聘任祝新民同志为区公共设施建设中心副主任;
聘任梁国欢同志为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测站站长;
聘任阮敏桢同志为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测站副站长;
聘任李俊彬同志为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测站副站长,免去其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测站站长职务;
聘任梁震洲同志为区房屋交易所所长;
聘任朱伟健同志为区房屋交易所副所长;
聘任余杭东同志为区散装水泥管理办公室(区墙体材料管理办)主任;
聘
聘任王海平同志为区城建规划信息中心主任;
免去汤桂其同志区散装水泥管理办公室(区墙体材料管理办)主任;
清远市清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