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新人社干〔2013〕56号
太和镇党委:
你镇报来《中共太和镇委关于朱国忠等同志职务任免的请示》(太委〔2013〕63号)收悉。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大力度推行机关单位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实施意见》(清新人社〔2012〕22号)和《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工作的补充通知》(清新人社发〔2012〕5号)精神,我局研究决定,同意你镇朱国忠等同志职务任免如下:
朱国忠同志任太和镇综治维稳信访办主任;
张金福同志任太和镇城镇发展办主任;
郑卫华同志任太和镇财政所所长;
李健聪同志任太和镇党政办副主任;
朱建财同志任太和镇经济服务办副主任;
朱伟洪同志任太和镇规划建设办副主任;
谢伟杰同志任太和镇农业办副主任;
杨云光同志任太和镇城镇发展办副主任;
邱成国同志任太和镇城镇发展办副主任;
邓佩雯同志任太和镇财政所副所长;
免去黄福滔同志太和镇党政办副主任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