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新人社干〔2013〕46号
区教育局:
你局报来《关于廖贤静、童灿英两位同志任职的请示》(清新教请〔2013〕63号)收悉。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清新县股级干部管理工作的意见》(清新组联字〔2008〕25号)精神,同意聘任廖贤静、童灿英两位同志为清新区教育教学研究室副主任。
2013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