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新人社干〔2013〕49号
区交通局:
你局报来《关于对汤玉波、徐惠娴等3位同志拟任免股级干部的请示》(清新交〔2013〕172号)收悉。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大力度推行机关单位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实施意见》(清新人社〔2012〕22号)和《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工作的补充通知》(清新人社发〔2012〕5号)精神,我局研究决定,同意你局汤玉波等3位同志职务任免如下:
汤玉波同志任交通管理股(交通安全股)副股长;
徐惠娴同志任公路管理股副股长;
李彩虹同志任综合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其交通管理股(交通安全股)副股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