禾云镇委:
你镇报来《关于朱凯建等同志职务任免的请示》(禾委〔2014〕5号)收悉。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清新县股级干部管理工作的意见》(清新组联字〔2008〕25号)精神,我局研究决定,同意你镇朱凯建等五名同志职务任免如下:
朱凯建同志任清新区禾云镇计生办副主任;
汤剑星同志任清新区禾云镇规划建设办副主任;
朱思勉同志任清新区禾云镇财政所副所长;
免去黎月华同志的清新区禾云镇计生办副主任职务;
免去李文聪同志的清新区禾云镇经济服务办副主任职务。
2014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