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卫计局:
你局报来《关于黄沛勇等同志职务任免的请示》(清新卫字〔2014〕55号)收悉。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清新县股级干部管理工作的意见》(清新组联字〔2008〕25号)精神,我局研究决定,同意你局黄沛勇等五名同志职务任免如下:
黄沛勇同志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规划财务股股长,免去其区卫生局计财股股长职务;
何振锋同志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信息统计流管股股长,免去其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计划统计股股长职务;
许国健同志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政策法规股股长;
黄爱兴同志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医政基层股股长,免去其区卫生局医政股股长职务;
朱沛良同志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预防保健服务股股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