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清新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你局报来《关于要求对我局朱劲彬同志进行中层干部任命的请示》(清新食药监〔2015〕4号)收悉。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清新县股级干部管理工作的意见》(清新组联字〔2008〕25号)精神,我局研究决定,同意你局朱劲彬同志任清远市清新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行政审批股)副主任。
清远市清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