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新人社干〔2013〕5号
三坑镇政府:
你镇报来《关于张华丽等同志职务任免的请示》(三府请〔2012〕59号)收悉。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清新县股级干部管理工作的意见》(清新组联字〔2008〕25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大力度推行机关单位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实施意见》(清新人社〔2012〕22号)精神,你镇有关干部的竞岗结果符合规定要求。我局研究决定,同意你镇张华丽等七名同志职务任免如下:
王浩华同志任农业办公室主任,免去其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主任职务;
张华丽同志任党政办公室主任;
陈锡贤同志任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主任;
余伟林同志任社会事务办公室主任,免去其党政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潘建忠同志任农业办公室副主任;
苏学平同志任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沈金强同志农业办公室主任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