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政府:
你单位报来《中共太和镇关于黄虹樱等同志任职的请示》(太委〔2014〕19号)收悉。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清新县股级干部管理工作的意见》(清新组联字〔2008〕25号)、《关于进一步规范领导岗位(九级职员)聘用程序和福利待遇工作的通知》(清新人社发〔2013〕13号)精神,我局研究决定,同意:
聘任黄虹樱同志为太和镇计划生育服务所所长;
聘任曾玉勤同志为太和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所所长;
聘任杨树辉同志为太和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2014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