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整治“散乱污”工业企业(场所),持续改善清新区营商环境,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2023年7月3日,市生态环境局清新分局会同山塘镇人民政府组织市公安局清新分局、市自然资源局清新分局、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开展“散乱污”场所综合整治,对山塘镇西沙村委会双岗村丁心岗一鸡毛加工场进行联合检查。
检查发现,该鸡毛加工场建设地点不符合用地规划,现场环境“脏、乱、差”且存在臭气扰民的问题,属于典型的“散乱污”场所。现场已对该鸡毛加工场采取关停取缔措施。目前,该鸡毛加工场正在拆除钢铁大棚、生产设备等设备设施。
下一步,市生态环境局清新分局将继续牵头做好“散乱污”工业企业(场所)整治行动,整治行业乱象,规范行业秩序,切实改善营商环境,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散乱污”工业企业(场所)定义:“散”是指不符合当地产业布局等相关规划的工业企业(场所),没有按要求进驻工业园区的规模以下工业企业(场所);“乱”是指不符合国家、省、市、区产业政策的工业企业(场所),应办而未办理规划、土地、环保、市场监管、安全、能耗等相关审批或登记手续的工业企业(场所),违法存在于居民集中区的工业企业、工业摊点、工业小作坊;“污”是指依法应安装污染治理设施而未安装、污染治理设施不完备的工业企业(场所),不能实现稳定达标排放的工业企业(场所)。符合上述情形之一的,即为“散乱污”工业企业(场所)。整治“散乱污”工业企业(场所)是整治行业乱象,规范行业秩序,加快落后产能淘汰,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
清远市生态环境局清新分局
2023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