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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地制宜持续发力 清新区稳步推动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
发布日期:2023-11-24 22:13 文章来源:本网 字体大小:【

  近年来清新区结合美丽乡村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多管齐下,从落实政策、整合资源、健全机制、以点带面等方面着手,积极探索、大胆创新,着力解决农村生活污水无序排放问题,切实改善农村生态环境,助推乡村振兴和生态文明建设。截至目前,全区2818个自然村中已有2391个村庄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治理率为84.85%。

  但随着城镇化加快和农村人口流出,清新区部分村庄出现人口空心化的现象,村内建设污水处理设施所收集到的污水极少,人工湿地内的植物难以有效生长,治理设施无法有效发挥污水处理作用,进而影响我区已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整体正常运行率等考核指标,且空心村内无法正常运行的设施可能因每年重复管护造成人力财力浪费。切实解决以上问题,2023年,我区承接了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模式调整优化区级试点任务,为全市探索污水资源化利用改造工作经验,在上级各部门的指导下,清远市生态环境局清新分局会同清新区相关部门、各镇人民政府积极推动空心村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模式调整工作,具体措施包括:

  一、以点带面、逐步推进

  清远市生态环境局清新分局结合区域实际情况,制定“镇级试点—全区推行”调整路线,选择常住人口少、自然条件优、村民意愿强的石潭镇石湖村作为先行先试的村级试点,通过现场勘查村庄人口分布、周边环境、自然条件等因素,研究分析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可行性,依据设施运行现状、村庄污水产生量等科学选择17个自然村作为试点自然村,按照《广东省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技术指南(试行)》开展污水资源化利用改造工作,通过启动试点工作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实践经验,有序带动全区模式调整工作。

  二、科学论证、确保成效

  对首批次17个自然村的基础资料进行收集后,从现有设施模式可持续性及成效、资源化利用模式适用性、村民意愿等方面进行研判,对模式调整后的设施处理方式、配套措施等给予明确,编制形成论证报告并组织专家评审。治理模式调整后,将现有污水处理设施作为预处理装置,并配套必要的污水输送设施(如手持式灌溉泵等),通过将生活污水接至适宜受纳体(如农田、林地、草地、果园等)进行消纳利用,实现变“废”为“宝”。同时,在调整工作试行一段时间后,清远市生态环境局清新分局会同石潭镇政府及时对调整成效进行评估,重点检查节假日等返乡高峰期村庄污水是否仍能达到治理要求,坚决避免出现黑臭水体、污水横流等现象,并对村庄区域上下游水体进行水质监测,确保区域水生态环境质量稳定达标。

  三、全程指导、积极宣贯

  长期以来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是以建设设施为主的治理方式。因此,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模式调整过程中,存在部分镇村工作人员固化思维,对资源化利用方式不理解,对模式调整不积极等情况。针对这一情况,我区通过召开专题部署会议、邀请专家进行专题宣讲、开展业务培训、组织现场观摩调研等方式,使镇村干部及广大群众充分认识到生活污水是放错位置的资源,自发主动的开展资源化利用,积极营造开展污水资源化利用良好氛围。同时,清远市生态环境局清新分局会同太和镇政府、禾云镇政府积极打造太和镇白莲村委会沙挞村、太和镇新洲村委会新洲村、禾云镇云街村委会九头村、禾云镇元岗村委会横村等4个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改造示范点,供清远市各县区及清新区各相关单位现场观摩调研。

  四、总结经验、全面铺开

  清远市生态环境局清新分局及时总结石潭镇石湖村(17个人口)空心化自然村污水资源化利用改造工作经验,确立了全面铺开污水资源化利用改造的村庄筛选标准,即重点选择村庄规模小、常住人口少、居住分散、周边受纳体较多,现有治理模式难以持续、治理成效极低的村庄。同时,梳理资源化利用改造基础信息资料清单,对资源化论证各环节所需资料进示例说明,系统化、规模化、标准化对第二批次392个村庄的基础资料进行收集,科学论证调整治理模式可行性,编制治理模式调整论证报告2023年11月16日通过专家评审,为后续落实污水资源化利用提供很好的指引作用

  目前清新区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模式调整方面取得了一定进展,但对标上级要求和群众期盼还有一定差距。接下来,清远市生态环境局清新分局将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攻坚克难、担当作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省、市关于贯彻“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高水平推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持续助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探索更多有益的经验。

  清远市生态环境局清新分局

  2023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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