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2年12月19日至2023年3月31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对清远市清新区林业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3年7月11`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向清远市清新区林业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区林业局党组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在收到区委第一巡察组向清远市清新区林业局党组反馈的巡察工作情况后,我局党组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召开党组会议,研究部署落实反馈意见,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领导、责任部门、整改时间,坚持从制度方面找原因,从管理方面堵漏洞,制定和完善了党建工作、财务管理、机关内部管理等制度,确保存在的三大方面的问题整改完成。
二、集中整改期内对巡察反馈意见所指出问题的整改
(一)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方面存在的问题
存在问题:“第一议题”制度落实不足,在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方面存在差距。
整改结果:整改完毕,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一方面健全完善“第一议题”制度,推动“第一议题”常态化、确保“第一议题”实效化。我局认真执行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密切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讲话指示精神。在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召开党组会议、党员大会、支委会等各类会议前将“第一议题”的贯彻落实与各项工作要求相结合,着力挖掘“第一议题”与“三会一课”、主题党日、集中宣讲等组织活动的结合点和切入点,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严格贯彻“一学、二谈、三评”模式,结合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重要讲话指示精神谈心得作点评,做到深学深悟、笃信笃行,切实把准政治方向、领会工作要求、掌握科学办法,确保“第一议题”实效化。另一方面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不断丰富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教育培训形式,坚持把理论学习与业务素质培训、专项技能培训结合起来,把日常教育与集中教育结合起来,把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结合起来,把课堂教育与实地考察结合起来,丰富学习形式和学习内容、有效解决学习形式单一的问题,同时增强学习教育成效。有针对性地确定党员领导干部教育培训内容,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引导党员领导干部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推动学习贯彻不断往深里走、往实里走、往心里走,大大提升党员领导干部全面地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确保学习教育入耳入脑入心,达到提高认识和加强党性锻炼的目的。
存在问题:对“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理念贯彻不到位
整改结果:整改完毕,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理念。加强理论学习,转变思维,深刻认识绿色发展理念。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准确把握绿美广东生态建设在全区经济社会中的定位,切实把绿色发展学习开展好、落实好,及时传达上级工作会议和文件精神。二是多点发力,实施增绿增效工程。以抓实造林面积、提高造林质量为重点,加强重点区域绿化,持续推进造林绿化高效开展。坚决把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市、区的重大决策落地落实,提高执行力,履行好林业高质量发展职能。三是免去履职不力的森林消防中队队长职务。至2023年6月份已完成30间森林防火值班室建设并移交各镇使用。从9月份开始全区森林消防专业、半专业队员集中禾云镇开展培训,并于9月22日进行技能比武。四是对辖区林区施工项目动火作业加强管理。
存在问题:对油料产能提升工程,推进油茶种植产业发展项目乏力
整改结果:整改完毕,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2020-2022年,我局完成全区油茶低产低效林改造近6000亩,通过松土培土、除杂施肥、修枝剪枝等技术措施,实施分类改造,全面改善我区现有油茶林生长状况,大大提高了油茶产量质量。
2023年8月,我局已完成省下达的油茶林新造任务3000亩,使我区油茶种植面积得到扩大,并且在新造前,我局与种植户签订项目合同,要求其十年内不得砍伐油茶林或改种其它作物,极大保障油茶林新造后不丢荒不失管。
我局将继续大力发展油茶产业,合理利用规划造林地、低效园地、低效人工商品林地、疏林地、灌木林地、松材线虫病疫区采伐迹地等非耕地国土资源种植或者改培油茶,保障今后省下达我区油茶新造任务顺利完成,促进油茶扩面增效,推动油茶产业高质量发展。
存在问题:对扶贫资金一投了之,缺乏后期监管
整改结果:整改完毕,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已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对扶贫项目成效进行核查。
经调查,清远市清新区浸潭镇明盛果蔬专业合作社(原清新县浸潭镇明盛油茶专业合作社)已于2022年与油茶林地村集体友好协商,双方同意注销承包合同,将位于浸潭镇三村村委会的油茶林退还给村集体经营管理。
针对油茶方面的资金使用,我局今后严格按照规定流程操作:首先,通过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聘请有资质规划设计公司和监理公司,一同到现场核实并作业设计。其次,要求种植户严格按照设计方案实施种植或改造抚育,施工过程中督促监理公司加强监督管理,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最后,项目完成后我局将组织验收小组到现场验收,验收合格后出具验收报告,种植户方可进行请款,并严格把关请款程序,保障补助资金按照规定落实到位。
存在问题:在中央简政放权方面执行不力,“放管服”改革不到位,优化营商环境意识仍要加强
整改结果:整改完毕,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我局严格按照《广东省发改委关于林业中介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发改价格函〔2018〕3367号)要求,2021年开始取消备案管理制度,由林农自行选定林木采伐涉及单位,2023年至今,我局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3064张,均由林农自行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设计公司制作伐区调查设计材料。今后加大对林木采伐许可证办理政策文件的宣传力度,及时知会林农最新的采伐管理办理程序。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存在的问题
存在问题:日常执法走过场,记录台账不合规
整改结果:整改完毕,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加强林业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全面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及综合素质,高度重视执法规范问题,积极参与执法培训计划,2023年我局派员参加由国家林草局举办的林业行政执法培训班两期,收看广东省林业局执法培训视频会议一期,通过培训,规范林业行政案件执法,提升行政执法人员的办案水平。
存在问题:履行征占用林地审批后监管不到位,履职尽责有差距
整改结果:整改完毕,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我局建立林地审批后续跟进工作制度,安排专职人员定期检查已办理林地使用手续项目进展情况,督促项目方严格按照审批范围开展工作。2023年,我区共办理使用林地手续24宗,面积合计89.6941公顷,合计收缴森林植被恢复费187.6664万元,上述林地我局均进行后续跟进监管工作,暂无发现违法行为。今后将加强对征占用林地审批后的监管,坚决做到履职尽责。
存在问题:对采伐审批把关不严
整改结果:整改完毕,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均按照《广东省林业局关于林木采伐的管理办法》文件规定,要求申请人采伐时,需提供林权证、不动产权证或者其他权属材料,经我局采伐审批小组审核采伐申请材料,通过后才核发办理林木采伐许可;二是完善采伐许可撤证流程,按照省、市有关规定在采伐审批管理系统完成撤证工作,并要求当事人退回采伐证。2023年无出现采伐证应收未收情况。今后将进一步严格把关采伐审批。
存在问题:涉林业行政案件滞留严重,落实依法行政不力
整改结果:整改完毕,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我局已和公安部门办理接收未办结的林业行政案件手续,并对案件资料进行保存,继续加大执法力量,对未办结的林业行政案件进行认真梳理,加强与各乡镇执法队沟通,努力查处未办结的林业行政案件。
我局以林长制工作为契机,不断完善督查工作机制,全面推动林业行政案件查处进度。截至目前,我区历年森林督查违法案件数285宗,已整改285宗,整改率100%(达到上级部门要求整改率95%以上的工作标准)。今后将及时跟踪办理涉林业行政案件,落实好依法行政。
存在问题:行政执法涉嫌区别对待、处罚过轻
整改结果:整改完毕,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为确保处罚标准准确,做到应罚尽罚,聘请专业第三方公司使用先进技术和设备,编写案件鉴定报告,我局执法部门严格按照报告内容开展处罚工作。进一步加强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过程全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进一步规范执法办案流程。制定“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等,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全面加强与检察院、法院的沟通,对占用并未恢复林地原状的行政案件,利用“林长+检察长”机制,积极推进擅自改变林地案件恢复原状的查处,对超出限期并未恢复林地原状的,依法依规移送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存在问题:超标准、超范围使用工会经费发放教育补助、慰问金
整改结果:正在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清退教育补助,应清退人员11人,应清退金额3.4万元,已清退人员10人,已清退金额3万元。召开党组会审核修改有关管理及工作制度,讨论通过将教育补助统一修改为1000元;二是清退慰问金,应清退人员2人,应清退金额2000元,已清退人员2人,已清退金额2000元。三是在2021年里,林业局工会共分3次使用工会经费为会员购买节日慰问品,分别是春节使用75735元;中秋节使用38900元;国庆节使用16000元,金额共计130635元。其中春节和国庆节购买农副产品是依据清远市乡村振兴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消费帮扶工作助力乡村振兴的通知》:关于购买消费帮扶农副产品,每年不超过600元/人,增加的额度属于额外增加经费,不受《广东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粤总〔2018〕5号)规定的“基层工会向全体全员发放节日慰问品的全年支出金额的比例一般应控制在当年本级工会经费预算支出的30%左右,最高不超过40%或者选择控制在基层工会留成经费的50%以内”以及“年度总额一般不超过人均2500元”的限制。2021年,区林业局工会预算为291219.6元,总支出为199530元。林业局当年使用经费130635元购买慰问品,其中春节和国庆节使用经费91735元购买了助农产品,应予以减除84135元(600元/人),超出的7600元划入预算支出。即2021年林业局工会共为会员购买节日慰问品总金额为46500元,占林业局该年度工会预算支出的16%。年度购买节日慰问品支出在粤总〔2018〕5号经费使用规定的范围,没有超出使用标准。
下一步,林业局工会将继续严格执行省、市和区总工会关于工会经费使用的规定,确保我局工会会员正当享受会员合法福利待遇。同时,加强工会支出管理,严格按照《广东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粤工总〔2018〕5号)的要求执行,按规定的范围发放慰问金和严格执行标准给工会会员发放节日慰问。今后将严格按标准按文件规定的范围使用工会经费发放教育补助和慰问金。
存在问题:巧立名目滥发补贴、补助
整改结果:整改完毕,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按照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和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帮扶干部相关待遇文件执行,规范发放相应补贴、补助。对我局的临聘人员从2023年中秋国庆节开始停止发放每年的节假日值班补助,严格执行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规定,发放节日加班费。二是为迎接脱贫攻坚专项考核和精准扶贫成果固化及乡村振兴环境整治,从2020年12月开始到次年的3月,林业局抽调了4名同志驻村参与扶贫,到驻点的管理区协助驻村干部开展工作。期间抽调人员的住宿费按差旅标准报销,餐费按林业局机关管理制度的规定,给予期间协助工作的扶贫干部每人每天100元的伙食补助。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加强财务制度的落实,严格按照差旅费管理规定规范局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差旅费报销工作,同时加大财务人员的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业务工作水平。今后,我局要严格杜绝相关情况的发生。
存在问题:资金管理混乱、财务管理不严
整改结果:正在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与财政局协商,积极筹措资金用于归还借款。二是严格按照单位财务管理制度使用专项资金、公用经费,杜绝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的问题发生。三是为局职工垫支款项已全部收回。今后,我局要强化资金管理,严格规范财务管理。
存在问题:对干部职工工资待遇审核不严,个别人员领取双份工资
整改结果:整改完毕,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根据《关于专项工作聘员工资待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清新聘办[2022]10号)文件规定,已按照要求规范发放白编人员工资及津贴,白编人员的薪资由两部分构成,其中人社局负责4.5万元,林业局负责3.6万元。该白编人员合计一年的薪资为8.1万元,并未领取双份工资。二是惠农公司现已全面接收清远市清新区林业调查规划设计有限公司,并安排财务人员接收财务相关工作,原接受清远市清新区林业调查规划设计有限公司临时聘用的生态护林员已被解聘。今后,我局将严格按照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清远市清新区机关事业单位专项工作聘员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对相关聘员进行管理。
存在问题:对建设项目采购监管不力,未严格执行中介服务制度,直接选定项目实施机构
整改结果:整改完毕,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加强项目廉政管控,严格执行中介服务制度,高标准、严要求选取资质好、信誉好、业绩好的第三方服务公司。目前未发现没有通过中介超市选取服务机构的行为。今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采购监管,严格执行中介服务制度。
存在问题:造林育林、有害生物防治项目存在廉政风险
整改结果:整改完毕,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加强项目廉政管控,严格项目招投标管理,按照项目实施操作规程,进行项目招投标确定中标公司后,再开展施工作业,目前未发现边施工边招标的行为。今后将进一步加强廉政风险的排查和防控,杜绝边施工边招标的行为发生。
存在问题:两名退休干部职工违规接受企业聘任
整改结果:整改完毕,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这两名接受企业聘请的人员虽然不属相关文件清理的对象范围,但他们接受企业聘请,在一定程度上也可能存在廉政风险。故此,林业局在对退休干部职工开展国家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的基础上,同时选派了2名工作人员负责退休人员和退休党支部的管理工作。让退休管理员在平时工作中及时了解掌握退休人员的生活状况和退休去向,确保退休人员老有所依、老有所管。目前,我局已对林业局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的38名退休人员是否有存在在企业兼职(任职)进行了造册登记,未发现有退休人员有在企业兼职(任职)的情况。林业局两名退休干部职工违规接受企业聘请的问题已整改完毕。今后我局将进一步加强退休干部职工的管理工作,杜绝违规接受企业聘任行为的发生。
存在问题:财务制度落实不到位,费用开支不规范
整改结果:整改完毕,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针对公务用车洗车费无明细清单的问题,我局已与洗车公司签订服务合同,合同约定每次洗车费用为20元,并在洗车清单中记录每次的洗车时间、经手人等信息,洗车满10次开具一次200元的洗车发票进行报销;针对用餐存在无明细清单报销的情况,因当时派员在清新区行政服务中心驻点,驻点的上班时间是早上8:30时至中午12:00时,下午13:30时至下午17:00时,考虑到到工作人员上班时间紧,距离我单位路途较远,林业局同意该两名驻点工作人员就近选取两家开餐点就餐,并按月开具发票报销,无附有餐费明细及就餐台账。目前我单位已连人带编划转1名政府工作聘员到行政服务中心工作,已无此项经费支付,今后我局将严格规范用餐支出;针对交通费报销存在无明细清单报销的情况,主要是我局的临聘人员在本市范围内传送紧急工作文件时,因公务用车不足,只能安排其自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前往,但报销费用时没有附明细清单。今后我局将严格规范交通费支出,须凭正规票据进行报销。下一步,我局要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按照单位规章制度执行,完善财务管理制度,杜绝此类现象发生。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
存在问题: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意识不强,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到位,对党员日常教育监督管理宽松软
整改结果:整改完毕,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理论学习,采取党组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党组书记带头讲廉政党课等形式提高主体责任意识;二是加大教育力度,用好党的组织生活会这一经常性手段、落实“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基本制度。结合工作实际,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和纪律教育学习活动月等,使党员接受日常教育全覆盖、有保证、见实效。今后将提高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意识,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加强党员日常教育监督管理,消除“宽松软”现象。
存在问题:公务员干部职工队伍年龄偏大,青黄不接,队伍建设梯次失衡
整改结果:整改完毕,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通过与组织部及编办的沟通协调,已争取调入年轻优秀干部5名,优化了队伍结构,人员平均年龄有所降低。今后将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解决青黄不接、建设梯次失衡的问题。
存在问题:选人用人有关制度执行不到位,选拔任用程序不规范
整改结果:整改完毕,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2023年,严格按照干部选拔任用程序提拔了4名股级干部,并按规定落实人员回避制度,涉及任免的人员不能列席党组会议和涉及提拔任用的人员不能作为干部考察组成员参加考察工作;任前公示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公示时间从张贴公示的第二天开始算起。今后,我局将继续严格落实选人用人有关制度,按照有关规定规范选拔任用程序,切实把好选人用人的政治纪律。
存在问题:干部职工因私出国(境)管理不够到位,因私出国(境)审批不够规范
整改结果:整改完毕,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再次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的有关文件,并将有关规定执行到位;将有关证照集中由单位管理,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领取和归还证照;严格按照程序审批因私出国(境),对不符合规定的一律不予审批出国(境)。今后将继续按照文件精神强化干部职工因私出国(境)的管理和规范有关审批工作。
三、持续强化巩固整改工作成效
我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区委第一巡察组反馈的巡察工作情况为契机,举一反三、以点带面,立足长远,继续坚持问题导向、标本兼治,切实巩固整改成效,推动林业工作总体水平进一步提升,实现林业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是进一步做好整改后续工作。以求真务实的作风和锲而不舍的精神,继续做好巡察整改后续工作。对整改完毕的各项工作,及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正在整改的事项,采取积极有效的整改措施,尽快完成整改;对需要常态化坚持的事项,脚踏实地、坚持不懈。
二是严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把牢政治方向,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党组书记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其他班子成员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进一步加强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意识,进一步增强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
三是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加大对党员日常教育监督管理力度,持之以恒抓好党风廉政建设,防范化解廉政风险,防止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的滋生和反弹,为绿美清新生态建设提供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进一步推动清新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763-5810240;邮政地址: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明霞大道18号;电子邮箱:bgs5810240@126.com。
中共清远市清新区林业局党组
2024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