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8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对深化拓展基层减负工作作出制度性安排,其中明确规定要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考核,严格计划和备案管理、改进方式方法、严控对基层督查检查考核总量。为此,2024年以来我局建立检查事项整合机制,以联合检查为抓手,减少重复检查、多头检查,提升检查质效,助力基层减负。
整合检查事项,减少重复检查。根据财政监督职能要求和年度检查工作安排,我局2024年选取了3个行政事业单位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并以“整合检查事项、减少重复检查”为主调,将内控制度执行情况、“三公”经费控制使用情况、津补贴发放情况、国有资产管理情况、预算绩效管理情况等内容纳入本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中,通过整合检查事项,为考核总量“瘦身”,有效减轻行政事业单位迎检负担。
成立联合检查组,减少多头检查。2024年和2025年,我局在开展本区财务管理问题和乡村振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专项整治时,实行“一套方案、一支队伍、一次通查”的方式,统筹规范检查事项,将检查内容归纳制定一套检查方案,并由我局、业务主管部门、审计部门选派业务骨干成立联合检查队伍,通过统一部署、统一检查、统一督促整改的方式开展检查工作。这样既能避免多头检查,做好检查主体“减法”,又能实现优势互补,强化协同联动,从而形成职责明确、互相配合、成果共享、高效有序的财会监督工作格局。
优化检查程序,提升检查质效。一是合理安排部署检查计划,优化检查流程,明确检查时间节点,安排专人跟踪落实,确保检查工作有序高效开展;二是认真研究上级政策文件要求,合理设置检查事项及标准,确保检查内容精简、明确、全面;三是开展监督检查业务培训,强化检查人员业务水平,必要时借助第三方专业力量,确保检查结果专业、客观、公正;四是强化检查流程管理,在检查前列明材料清单,便于被检查单位快速整理并提交迎检材料。在检查过程中,加强对被检查单位的业务指导,确保其及时补充所需的检查资料;五是加强督促整改,确保检查出的问题真正整改到位,提高检查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