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工作要求,结合省、市、区“百千万工程”工作部署,清新区已启动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并编制完成《清远市清新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以下简称《规划》)。为确保规划科学可行,受省生态环境厅委托,清远市生态环境局于2025年4月25日在清新区政府机关大楼组织召开《规划》专家论证评审会。市生态环境局、相关领域专家、清新区人民政府、市生态环境局清新分局及清新区相关单位代表参加会议。
会上,专家组听取了清新区生态文明示范区创建工作和规划编制情况、建设指标及相关内容。经审阅材料、问询讨论,专家组一致同意《规划》成果通过评审。市生态环境局分管领导及清新区政府有关负责同志分别对创建工作进行强调讲话和具体部署。
下一步,清新区将认真吸收与会专家意见,修改完善《规划》成果后,依程序印发实施,并以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为契机,抓紧抓实各项工作,进一步推动清新区生态环境持续改善,为清新区全面建成“天蓝、山绿、水清、环境优美的样板区”提供重要保障,加快推动美丽清新建设取得新成效!
清远市生态环境局清新分局
2025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