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清远市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消费若干措施》文件精神及《关于修改清远市新建商品住宅、车位购置补贴申报截止时间的通知》要求,为更好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型住房需求,进一步促进房地产消费,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动力,清新区财政局充分发挥财政职能,精准施策、规范流程,积极配合做好新建商品房住宅、车位购置补贴资金发放工作。
一、精准施策,提高办理效能
根据《清远市购房等补贴发放实施细则》,非多孩家庭在清远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家庭或个人,缴纳契税,并提供完税凭证的,每套按照30元/平方米补贴。二孩、三孩家庭在清远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家庭或个人,且子女未满18周岁(计算时间截至商品房合同备案日),缴纳契税,并提供完税凭证,二孩、三孩家庭每套分别按照40元/平方米、50元/平方米补贴。上述补贴不重复享受,购房家庭或个人只可按最高标准享受一次。在清远购买一手车位的家庭或个人,缴纳契税并提供完税凭证的,按照每个1500元给予补贴。购置车位应缴纳契税额度低于1500元每个的,按照实际应缴纳契税额度给予补贴。单户财政补贴最高不超过2万元,且不高于应缴购房契税额度。符合条件的家庭或个人通过“粤财扶助”平台进行网上申报,有关部门审核资料不全的实行一次性告知,让群众少跑腿享便利,切实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二、资金保障,激发市场活力
在文件实施有效期限内,经区住建局及市有关部门核实,清新区符合申请条件的新建商品房住宅、车位补贴申请为1,083宗,补贴金额319万元。经区政府同意,上述补贴纳入2025年区财政预算资金,优先保障资金需求,确保政策兑现“不断档”。同时,优化资金拨付路径,补贴直接划转至申请人银行账户,实现“申请审核发放”全流程闭环管理。截至2025年4月底,已核定发放补贴资金319万元。政策落地成效显著,为优化民生服务、激发市场活力提供了有力财政支撑。
三、心系民生,助力经济发展
新建商品住宅、车位购置补贴政策减轻了购房者压力,促进市场回暖,提振消费信心,保障民生福祉,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进一步促进房地产消费,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带动房地产开发企业加快商品房去库存,进一步缓解企业现金流压力,有效激发市场活力,带动了房地产市场配套服务消费,进一步盘活了存量资源,助力区域经济平稳运行,为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下一步,为切实提升商品房购置补贴政策实施质效,确保政策红利直达群众、惠企利民,我局将进一步严格落实“一步到位”工作要求,确保政策精准落地、资金安全高效、市场平稳有序地做好我区购房补贴的申领和发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