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定点医药机构医保服务行为,维护参保人合法权益,近期,区社保局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对太平镇卫生院开展服务协议履行情况专项检查工作。
检查组成员认真细致查阅计算机系统、业务记录资料、病案和走访住院病人,对是否悬挂统一制作的“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标牌;是否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并在有效期内;执业医师和护士是否在岗;医保结算单存根签名情况;是否执行实名制就医(办理参保人员就医登记)并做好门诊人数和医保个人账户消费情况统计记录;是否为非定点医药机构提供刷卡记账服务问题;门诊处方是否严格按照《处方管理办法》规定执行;药品零加成等情况进行全面核查,及时反馈存在问题,要求医院立即整改。
通过对“两定”医药机构服务协议履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有效地规范了医药机构的行为,提高了医疗服务质量,为保障医保基金安全提供有力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