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近年来,清新区财政局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和市对困难群众救助工作的重要部署,始终把困难群众工作当做重点工作来抓,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强化资金保障,优化资金分配,完善政策体系,为困难群众织密筑牢基本生活保障网底。
一、强化资金支持,筑牢保障底线
坚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财政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困难群众救助工作摆在突出位置,积极落实困难群众救助政策,将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列入“三保”重点保障清单,足额纳入本级财政预算,确保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足额到位。截至2025年6月底,清新区累计支出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10,185万元,全面保障城乡低保、特困供养、孤儿等群体基本生活。同时,将4.4万人纳入低收入预警动态监测范围,做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推动救助政策在我区落实落细。
二、强化政策落实,巩固脱贫成果
清新区严格落实兜底保障政策,加强信息对比和摸排核实,及时将符合条件的脱贫不稳定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突发严重困难户、低保边缘户按规定纳入低保或特困救助供养范围,开展动态监测,将符合救助条件的保障对象及时纳入救助范围。
三、强化制度保障,稳步提高救助标准
严格落实提标政策,稳步提高底线民生兜底保障水平,从2025年1月起,全区城市低保月人均保障标准提高至913元,农村低保月人均保障标准提高至740元,城市特困人员月人均供养标准提高至1,461元,农村特困人员月人均供养标准提高至1,184元,农村特困失能、半失能人员供养月人均标准分别提高至1,050元和525元,切实保障了我区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需要。
四、强化资金监管,提高资金效益
一是严格落实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相关管理规定和要求,进一步明确救助补助资金的用途和方向,规范使用范围,提高使用效益,充分发挥兜底保障作用。二是通过“一卡通”发放困难群众救助资金,并及时补充和更新“一卡通”发放信息数据库,实行动态管理、维护。三是建立健全预算绩效管理机制,不断强化绩效监管,确保资金使用提质增效,有效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
下一步,清新区财政局将继续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积极履行财政职能,强化资金保障,落实落细困难群众救助政策,把困难群众的民生底线兜牢保住,让困难群众切实感受党和政府的温暖与关怀,为“幸福清新”的建设贡献财政部门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