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清远市生态环境局清新分局落实省环保裁量规定,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积极落实“公开道歉、承诺守法”柔性监管制度。
发现企业或个人的环境违法行为后,执法人员依法固定违法证据,明确告知其违法事实及相应法律后果,并同步开展省自由裁量政策宣讲,引导其主动纠错、主动担责。违法企业或个人完成整改,消除环境影响后,向生态环境部门提出公开道歉申请,并在媒体平台公开致歉、作出守法承诺,可依法下调30%-50%罚款幅度,处罚金额低于法定最低标准的,按法定最低限额予以处罚。
致歉承诺从轻处罚机制一改以往传统违法处罚的监管方式,坚持惩教并举,正向引导企业和个人树牢环保主体责任意识,督促企业自觉守法经营,规范排污行为,减少主观违法侥幸心理,从源头降低环境违法行为发生频次,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化解环境风险隐患。
下一步,清远市生态环境局清新分局将持续用好柔性执法举措,常态化开展普法引导,督促企业落实环保治理责任,依法依规绿色生产,共同守护清新良好生态环境。

2026年3月25日,清远东燃热能科技有限公司在《清远日报》(第 10491期)“北江 7” 版刊登《清远东燃热能科技有限公司环境违法行为公开道歉、承诺守法声明书》

2026 年 5 月23日,苏健飞在《清远日报》(第 10550 期)“北江 3” 版刊登《苏健飞环境违法行为公开道歉、承诺守法声明书》

2026年6月19日,清远市清新区永辉猪场在《清远日报》(第10577期)“影像 4”版刊登《清远市清新区永辉猪场环境涉事公开道歉及守法承诺书》

2026 年 6 月26日,清远市清新区顺盛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在《清远日报》(第 10585 期)“北江 3” 版刊登《清远市清新区顺盛塑料制品有限公司环境违法行为公开道歉、承诺守法声明书》
清远市生态环境局清新分局
2026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