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推进水上交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10月10日下午,区水安办组织海事、交通、应急等部门深入太和镇、山塘镇开展自用船检丈和船舶清理整治联合检查。
检查组详细了解两个乡镇自用船年度检丈工作进展,重点核查在用自用船数量、未检船舶原因、船主通知到位情况及台账更新情况。还对乡镇在自用船监管方面的开展情况进行深入检查。针对发现的存在问题,检查组强调: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把自用船年度核查作为水上交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的重要内容,杜绝“上热下冷”;二是倒排工期,对未检船舶逐船落实到村、到户、到人,限期补齐台账和影像资料;三是强化宣传,向船主讲清自用船不得违规载客、不得非法营运、必须配齐救生设备的要求;四是边查边清,对丈检过程中发现船况不良、存在安全隐患的自用船,要及时纳入清理整治范围,做到发现一艘、处置一艘,严禁“带病”在用;五是持续保持“三无”船舶动态清零态势,对专项行动中新增发现的“三无”船舶发现一艘、取缔一艘。
下一步,区水安办将持续督导做好自用船检丈与隐患船舶清理整治的衔接,确保水上交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和船舶年度核查任务落地见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