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按照《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7号)、《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规范土地征收成片开发工作的通知》(粤自然资发〔2021〕20号)等相关规定,我中心编制了《清远市清新区2024年度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第三批)》(以下简称方案)。
现将方案内容公示,广泛征求社会各界人士意见和建议。
一、公示内容如下:
1.项目名称:《清远市清新区2024年度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第三批)》
2.项目基本情况:本次方案划定27个片区范围,总面积137.4757公顷。
3.项目位置:本次成片开发范围分布在5个镇16个行政村(社区),包括:太和镇五星村、周田村,太平镇天良村、石桐村、沙塘村、南蒲村、马岳村、楼星村、龙湾村、大楼村、北坑村,山塘镇山塘村、西沙村、回正村,龙颈镇龙东村,三坑镇葵背村。
二、公示日期:2024年9月14日起至2024年10月13日止。
三、公示方式:清新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和所涉及的镇政府、村委会公告栏现场公示。
四、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1.来信请寄至清远市清新区清新大道16号财政局1楼土地储备中心(邮政编码:511800),并在信封上注明“清远市清新区2024年度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第三批)意见和建议”的字样。
2.电子邮件发至qxcbzx@163.com。
意见和建议请在公示期间提出,若逾期反馈,将视为无意见。
特此公示。
附件:《清远市清新区2024年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第三批)(公示稿)》
清远市清新区土地储备中心
2024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