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决策事项
决策依据
承办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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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清新区浸潭镇建设规划(2024-2026年)
《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关于做好全省乡镇建设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粤城镇建设办〔2024〕11号)《广东省乡镇分类建设评价办法操作手册(试行)》《乡镇建设规划编制要点》
清远市清新区浸潭镇人民
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