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首页
清新动态
走进清新
政务公开
政务服务
网络问政
首页 > 政务公开 > 通知公告
《工伤保险先行支付催告通知书》送达公告
发布日期:2024-12-16 15:14 文章来源:本网 字体大小:【

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新一本汤饮食店(经营者:魏木英,身份证号码:440923198201******):

       因你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亡职工吴伊格的工伤保险费,也未向该职工家属支付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和丧葬补助金等工伤保险待遇,该职工家属向我局申请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待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我局于2024年11月25日作出《工伤保险先行支付催告通知书》,催告你单位在收到《催告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向职工家属支付相关工伤保险待遇,否则我局将对该职工进行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同时取得要求你单位偿还的权利。因无法通过其他方式向你单位送达,现依法公告送达,你单位应当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前来我局领取前述《催告通知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清远市清新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24年12月16日



(联系地址:清远市清新区明霞大道中21号(清新区社保局)四楼404室;联系人:朱淑娣;联系电话:0763-5838977)


浏览次数:-
返回顶部
打印本页
网站首页 清新动态 走进清新 政务公开 政务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