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有关要求,现将清新区2024年度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安排公示如下(见附件)。公示期5个工作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区农业农村局反映,反馈的意见应遵循公平、合理、合法的原则。
联系单位:清远市清新区农业农村局,地址: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振兴路22号,联系电话:5817183。
附件:清新区2024年度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安排表.xlsx
清远市清新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