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2023修订)和《广东省水利厅、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广东海事局、广东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划定河砂禁采区和可采区的暂行规定》(粤水建管〔2013〕184号)的规定,为保障清新区区管河道(北江干流除外)河段的河势稳定、防洪安全、通航安全、供水安全、沿岸工农业生产和生活设施正常运行,结合水生态与环境保护的要求,依照《清远市清新区2024年度河砂可采区和禁采区论证报告》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现将清新区区管河道2025年度河砂可采区和禁采区划定公告如下:
一、河道范围
清新区区管河道指(除北江外)清新区辖区内所有河道。
二、河砂可采区
清新区区管河道2025年度河砂可采区共5个,属于滨江河段,具体河砂可采区范围如下:
(一)滨江禾云段采区
2023年度清新区滨江禾云段共2个采区。
1、元岗村-邓洲桥段(规划可采区1)从元岗村旁支流汇入口下游200m起至邓洲桥上游500m止,采区长约为4.275km,离左右岸大于20m,采区面积约15.6万m2;
2、邓洲桥-峡溪桥段(规划可采区2)从邓洲桥下游2000m处起至峡溪桥上游100m处止,采区长约为1.862km,离左右岸大于20m,采区面积约8.13万m2。
采区范围控制坐标(2000坐标系)见下表:
滨江禾云段可采区范围控制坐标
(二)滨江龙颈段可采区
2023年度清新区滨江龙颈段共3个采区。
1、规划起点-罗秀洞交通桥段(规划可采区4)自规划起点至罗秀洞交通桥上游500m止,采区长约为0.457km,离左右岸大于20m,采区面积约2.72万m2;
2、罗秀洞交通桥-三洲坝桥段(规划可采区5)从罗秀洞交通桥下游2000m处起至三洲坝桥上游500m处止,采区长约为0.195km,离左右岸大于20m,采区面积约0.36万m2;
3、三洲坝桥-白云桥段(规划可采区6)从三洲坝桥下游2000m处起至白云桥上游500m处止,采区长约为1.76km,离左右岸大于20m,采区面积约8.46万m2。
采区范围控制坐标(2000坐标系)见下表:
滨江龙颈段可采区范围控制坐标
三、河砂禁采区
上述可采区以外的河段均为禁采区。
特此公告。
清远市清新区水利局
2024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