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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清新区司法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5-02-13 09:43 文章来源:本网 字体大小:【

  2024年,清远市清新区司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围绕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市委“十大行动方案”和区委“四个清新”建设、“百千万工程”提速年等目标任务,加快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法治建设重大部署的情况以及贯彻落实措施

  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坚持把理论学习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抓实抓好,通过党组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和“三会一课”等集中学习形式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持续学深悟透、融会贯通,促进理论学习成果用于指导、推动司法行政工作。全年共开展党组会议“第一议题”学习31次,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4次,党支部“三会一课”学习24次。我局把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法治建设重大部署与做好2024年重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以全面深化法治领域改革为牵引,以纵深推进司法行政改革为主线,紧盯法治政府建设、推进依法行政以及公共法律服务等领域不折不扣抓落实,确保学习成效转化为做好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区和司法行政工作的强大动力。

  二、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情况,紧密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推动法治广东建设的具体举措

  采取线下与线上相结合的形式,充分发挥党组会议“第一议题”、理论学习中心组等集中学习和学习强国、干部网络培训平台等平台载体作用,组织司法行政干警深入学习宣传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着力提升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司法行政系统的传播力、渗透力、影响力。开展多场针对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全区行政执法人员等不同群体法治专题讲座,切实为实施“百千万工程”提供坚实法治力量。积极发挥太平镇山心村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教育展馆宣传阵地作用,2024年累计接待参观学习超500批50000人次,进一步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向基层延伸,向群众靠近。在区文化馆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站建设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馆,进一步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大众化传播。

  三、2024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我局主要负责人积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定期向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议汇报法治建设工作,通过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推动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年终述法工作全覆盖,进一步推动述法工作常态化。协调将各镇各单位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年终述法与年终述职深度融合、同步推进。组织召开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会议专题听取了太平镇、区发展改革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汇报。2023年清远市清新区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工作、年度执法数据公开工作、第一责任人述法工作、对54个单位的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均顺利完成。组织召开年度司法协调小组、执法协调小组、守法普法协调小组会议,推进年度依法治区工作。

  四、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的情况,以及落实我区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相关安排的情况

  一是扎实开展依法行政工作,政府公信力执行力再提升。起草并提交区政府制定印发《清远市清新区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的实施意见》,审查区政府规范性文件1份、部门规范性文件8份、重大行政决策2份。统筹法律顾问作用发挥,全年法律顾问出具法律意见476件次,指派区政府法律顾问代理诉讼案件61宗次。扎实组织开展行业涉企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及相关政策文件清理工作。出台全市首份司法所所长列席镇党政会议制度,规范我区各镇依法决策程序,确保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核工作规范有序,切实加强合法性审查工作全面开展,及时研究、处理重大法治问题。

  二是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再深化。形成乡镇综合行政执法问题专题调研报告,出台全省首个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人员管理指导意见,积极探索解决乡镇综合执法人员队伍问题。举办全区乡镇综合执法大比武活动,通过线上答题、线下比赛的方式,全面提升乡镇综合执法人员执法能力和水平,活动获得学习强国等宣传报道。2024年全区各镇综合行政执法立案查处案件159宗,办结110宗,行政检查1800宗,区直25个执法单位运用粤执法办理行政检查4858宗、行政执法案件5791宗,平台办案率98.18%。

  三是落实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推动基层治理效能再提质。积极开展诉源治理,与区法院出台诉前调解工作的实施方案,规范全区基层人民调解组织、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备案登记工作。指导成立龙颈镇人民调解委员会钟诚调解工作室和8个镇的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2024年全区各人民调解组织共调解案件1698宗,调解成功1674宗,成功率98.5%。推动成立行政复议委员会制度,建立行政案件诉前、诉中、诉后联调联动机制,全年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106宗,调解和解结案20宗。创新“踏查+听证+会审”模式,有效地推进全区自然资源权属争议行政裁决工作,办结行政确权案件8宗。

  四是创新法治宣传教育形式,法治观念法治意识再增强。协调制定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广泛开展学习宣传。安排公职律师担任强化青少年法治教育,做好预防和治理未成年违法犯罪工作。开展乡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线上线下法治讲座、法治宣传活动519次,轮训1885人次。年内围绕重要节点开展普法宣传活动85场,派发宣传单张超过20000份,小礼品5000余份。开展《与法同行》法治宣传工作,《维护国家安全 人人有责》《清远清新:警惕“我以为”》等短视频在学习强国平台上线播放。《跨市共建“反向飞地”公共法律服务站》《“宪”场练兵,锻造执法“铁军”》等信息、视频在法治日报、人民日报视界刊登,多篇信息在南方+、广东司法行政公众号发表,宣传成效显著提升。

  五是完善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推动法治营商环境再优化。在三坑镇设立清远市清新区渔业加工流通协会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在广州海珠区设立清新-海珠产业投资促进中心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在区总工会设立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通过增设公共法律服务站(室),推动法治营商环境不断优化。在区城综局工会爱心驿站设立清远市首个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法律援助工作站。制定“服务实体经济 律企携手同行”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和关于建立完善“千所联千会”机制的实施方案。开展多场公共法律服务进园区、进企业法治宣传讲座以及涉外法律服务进企业活动,进一步优化法治营商环境。

  六是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践行司法为民措施再细化。安排86名律师进驻全区209个村(居),共登记台账5263条,提供法律咨询4253次。设立19个法援工作站,办理法律援助事项1230件,提供法律咨询288人次。深入推进“公证减证便民提速”活动,办结各类公证案件485件。接收社区矫正对象310人,解除矫正234人,在矫333人,列管567人。落实对刑满释放人员的衔接登记、谈话走访、分类管理制度,并逐步扩大远程会见的覆盖面,为刑满释放人员的回归社会实现提前帮教,接收刑满释放621人,在册安置帮教2678人,开展远程会见529宗1307人次。

  五、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4年,我局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面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与上级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盼仍存在不足。一是法治宣传工作成效仍不够显著。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方面还需持续发力,还需持续发掘亮点工作,提高工作成效。二是行政复议调解效能有待提高。行政复议疑难、复杂案件增多,调解难度增大,效率有待提高。三是人民调解作用发挥有待加强。人民调解在多元纠纷化解机制中的基础性作用发挥得还不够明显,调解员业务能力有待加强。

  六、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是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以“党建引领·司法为民”党建品牌创建为重要抓手,力争创建“四强”党支部,确保党的领导落实到工作各方面、全过程。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注重学用结合,确保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持续开展司法行政队伍实务大讲堂,推动每名司法行政干警都能成为推动法治社会建设的行家里手。

  二是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继续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培训,充分发挥太平镇山心村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教育展馆和其它阵地的宣传教育作用,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向基层延伸,向群众贴近,进一步提升法治宣传成效。细化全面深化法治领域改革措施,推动法治政府建设进一步深化。按规定做好有关工作规则和构成人员的调整工作,落实上级有关法治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对各项依法治区工作要点和任务落实情况进行督办,推动各项任务落地见效。做好2025年度法治清远考评、法治广东考评工作和对全区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工作。继续深入推进与海珠区法治结对提升,推动双方合作交流。

  三是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监督。继续发挥区委依法治区办对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一统筹四统一”作用,加强对赋权各镇行政执法事项的法制审核和监督指导,严格执行省编制的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组织开展赋权事项评估工作,提高执法人员能力和水平。落实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加强和完善行政执法考核评议、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行政执法机关处理投诉举报等工作。推动落实广东省一体化执法平台上线应用工作,加大“清远粤执法”案件上线办理录入工作力度。

  四是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围绕我区推进重点工作、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民生、加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等开展普法宣传,实施分层分类分众精准普法,重点加强对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做好预防和治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普法工作。继续深入开展“1名村(居)法律顾问+N名法律明白人”行动,推进“法律明白人”、“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和作用发挥。积极参与第六届清远市法治文化节,组织参与第六届广东省法治文化季活动。组织开展2025年度清远市清新区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

  五是推动公共法律服务再上新台阶。进一步健全基层调解组织建设,推进专业性、行业性调解委员会的设立。加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力度,加大人民调解员培训力度。发挥“智慧矫正中心”作用,严格落实社区矫正人员的每日抽查、随时监管、定期查验。持续关注重点社区矫正对象动态,定期召开社区矫正风险研判分析会议做好矫情分析。优化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室)的建设,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及时、普惠、高效、优质供给。充分利用公证办证系统信息共享服务平台,推动落实公证“高效办成一件事”。定期开展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督导。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没有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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