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安排2024年省级保障粮食安全生产资金(第三批)的通知》(粤财农〔2024〕207号)文件精神,为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进一步推动粮油等重点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做好我区水稻合理密植提单产工作,结合我区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内容
在我区范围内实施水稻合理密植3.3万亩,其中早造1.5万亩、晚造1.8万亩。合理缩减水稻栽插行距、株距以增加栽插平均密度、推广“一喷多促”等技术措施。
二、绩效目标
实现实施范围内早、晚稻栽插平均密度不低于16000穴/亩,或比当地平均水平高15%以上;平均每穴秧苗杂交稻3-4苗,常规稻5-6苗;实施范围内早、晚稻单产提升10%。
三、奖补标准
采取先实施后补助的方式进行,实施主体按要求开展合理密植项目,达到绩效目标要求并验收通过后,按每亩150元进行补助,其中通过区级验收后先发放80%补助(120元/亩),剩余20%补助(30元/亩)在省厅调查验收并达到绩效目标要求,下达剩余20%项目资金后发放。奖补对象可同时参与中央财政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但其为其他农户等主体提供单环节、多环节或全程生产托管服务的面积不作为奖补对象自身的种粮面积,且不得与今年承担中央财政绿色高产高效项目任务的主体重复。
四、项目申报
(一)申报形式
在全区通过公开申报形式选定实施主体。项目申报实行逐级申报制度,申报对象向所在镇农业农村部门申报,经所在镇审核汇总后推荐至我局进行评审。
(二)申报对象
农户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等)。
(三)申报条件
1.生产经营规模适度。种植水稻面积超过100亩,单造申报实施面积不少于100亩,不超过2000亩,选取相对集中连片面积申报。
2.应用“良种”“良法”。选取耐密植、抗倒伏和病虫抗性较好的高产优质良种;栽插平均密度不低于16000穴/亩,或比当地平均水平高15%以上;平均每穴秧苗杂交稻3-4苗,常规稻5-6苗;鼓励开展“一喷多促”等关键稳产增产技术,确保实施范围内栽插密度和亩产“双增”达到项目验收要求。
3.经营管理规范。农业生产作业有记录,严格投入品使用,项目主体应按要求加强田间管理,落实关键技术,并在整地播种、肥水管理、“一喷多促”、病虫草鼠害防控及机械收获等关键环节,以生产记录本、水印照片等形式记录应用的关键技术措施,并保留种子、农药和化肥等农资购买票据凭证备查。
五、申报材料
1.填妥《清远市清新区2025年水稻合理密植提单产项目实施主体申报表》(见附件),附身份证、营业执照、土地流转合同、大户代耕协议等相关证明材料。
2.圈定实施范围图(推荐工具:广东省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s://guangdong.tianditu.gov.cn/map/index.html#)
六、有关要求
各镇应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积极发动引导符合条件的主体申报项目,鼓励引导村(居)整合主体实施整村推进,配合农技人员开展技术指导。同一申报主体申报早造、晚造填在同一申报表内,审核汇总后于2月28日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盖章版)报送我局种植业管理股。
附件:2025年清新区水稻合理密植提单产项目实施主体申报表.xlsx
清远市清新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2月20日
(联系人:陈佳欣;联系电话:0763-5816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