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的通知》(卫医发[2008]35号),我局拟同意清远清新粤美贝洁口腔门诊有限公司申请设置粤美贝洁口腔门诊部,现予以公示:
名 称:粤美贝洁口腔门诊部
类 别: 门诊部
执业地址: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滨江路17号冠城名居首层1#
床位(牙椅、观察床):牙椅4张
设置申请单位(人):张雪纳
主要负责人:龙仕芳
诊疗科目:口腔
是否符合本地的《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情况:是
特此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5年2月25日17时开始至2025年3月4日17 时止(公示5个工作日)。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实名书面向清远市清新区卫生健康局医政医管股反映。来信请寄: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府前路28号205室,邮编:511800;联系电话:0763-5810387。
清远市清新区卫生健康局
2025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