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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清新区交通运输局违法行为通知书送达公告
发布日期:2025-02-28 17:03 文章来源:本网 字体大小:【

清远市清新区交通运输局违法行为通知书送达公告

粤清新交违公告字〔2025〕1号

清远市清城区龙塘镇剑红维修点(经营者:邓剑红):

        本机关于2025年2月13日依法对你作出《清远市清新区交通运输局违法行为通知书》(粤清新交违通〔2025〕00099号),因直接送达、留置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无法送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现依法予以公告送达。

        请你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本机关领取《清远市清新区交通运输局违法行为通知书》(粤清新交违通〔2025〕00099号)文书,逾期不领取视为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的规定,你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并可要求举行听证。自《清远市清新区交通运输局违法行为通知书》(粤清新交违通〔2025〕00099号)送达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未行使陈述、申辩权,未要求听证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联系电话:0763-5850873

        联系人:梁志坚

        地址: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迳口超限检测站

        附件:《清远市清新区交通运输局违法行为通知书》(粤清新交违通〔2025〕00099号)


清远市清新区交通运输局

2025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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