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为实施国土空间规划,维护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的知情权,现将拟征收土地情况预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目的: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
二、拟征收土地的位置和范围:清远市清新区三坑镇安庆村又新乔、新乔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详见公告附图)。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三、拟征收土地面积:1.2708公顷(19.06亩)以实际测量面积为准。
四、公告期限:2025年3月6日至2025年3月20日。
五、工作安排:自本预公告发布之日起,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将组织相关部门对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进行现状调查,请各相关单位和个人相互知照,并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将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等利害关系人共同确认。
六、其他事项:自本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于抢栽抢建的部分不予补偿。
专此公告。
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
2025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