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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
发布日期:2025-04-27 16:27 文章来源:本网 字体大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因公共利益的需要,需征收清远市清新区太平镇天良村、天塘村属下的集体土地,现将拟征收土地情况预公告如下:

拟征收土地目的: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

二、拟征收土地的位置和范围:清远市清新区太平镇天良村三一、三二、高坟岭、良二经济合作社,天塘村太记、木山、沙型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详见公告附图)。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三、拟征收土地面积:0.6679公顷(10.02亩)以实际测量面积为准。

四、公告期限:2025年4月27日至2025年5月13日。

五、工作安排:自本预公告发布之日起,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将组织相关部门对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进行现状调查,请各相关单位和个人相互知照,并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将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等利害关系人共同确认。

六、其他事项:自本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于抢栽抢建的部分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清新府〔2025〕50号附件 位置图.doc

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       

2025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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