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科学合理优化城镇开发边界布局,保障用地合法化,落实用地要素,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做好城镇开发边界管理的通知(试行)》(自然资发〔2023〕193号)及《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城镇开发边界管理的通知(试行)》(粤自然资发〔2024〕4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清远市清新区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方案(清新盛同供应链项目、清新万洋信息科技项目)》批前公示如下:
公示时间为2025年5月7日至2025年5月14日,共7个自然日,公示网站为清新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qingxin.gov.cn/)。
相关意见可以通过邮寄或电话向清远市自然资源局清新分局提出(如通过邮寄信件反馈意见,以邮戳日期为准)。
邮寄地址:清远市清新区笔架路清新区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702
联系电话:0763-5202989
清远市清新区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方案(清新盛同供应链项目、清新万洋信息科技项目).zip
清远市自然资源局清新分局
2025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