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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清远市清新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党组关于八届区委人居环境整治工程项目专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5-05-09 19:46 文章来源:本网 字体大小:【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4年3月21日至6月13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对中共清远市清新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党组进行了人居环境整治工程项目专项巡察。2024年8月13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向中共清远市清新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中共清远市清新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高度重视人居环境整治工程项目专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推动巡察整改工作有力、有效、有序推进。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党组书记任组长,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扎实推进巡察整改工作。二是细化任务分工,加强整改落实。针对巡察反馈意见制定了整改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期限、责任部门等有关要求,切实压紧压实整改责任。三是定期汇报进展,有序推进整改。各责任部门认真对照整改措施,加大问题整改力度,定期更新汇报整改进展情况,有序推进反馈问题整改。

  党组书记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对人居环境整治工程项目专项巡察反馈的问题做到主动认领,带头抓好整改落实。一是及时研究部署,主持召开党组会议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对照反馈问题逐项研究制定整改措施,明确各班子成员和责任部门的整改工作任务,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链条。二是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2024年9月,主持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组及班子成员对照反馈意见深入查摆剖析,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三是督促班子成员落实整改责任,及时了解整改落实情况,确保巡察整改有序推进。

  截至2025年2月12日,巡察反馈的9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9个;制定的26条整改措施,已完成26条。

  二、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的整改事项及整改结果

  (一)检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落实党中央决策及省委、市委工作部署情况方面的问题

  存在问题一:理论学习不够深入。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深入学习人居环境整治、“百千万工程”等方面内容,进一步深化对人居环境整治、“百千万工程”的理解和认识。二是2024年9月起,已规范党组会议学习议题的记录,对传达学习的内容进行认真详细记录。2024年9月以来,共记录党组会议学习议题16期。

  存在问题二:主动作为发挥不够充分。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进一步加强了主次干道、农贸市场周边、校园周边等各路段的日常巡查,加大宣传和引导力度,强化对占道经营行为的治理和监管,督促商家做好“门前三包”工作,不断提升城市管理执法水平,改善城市市容市貌。2024年1月-2025年1月,依法查处占道经营案件113宗,共劝喻占道经营、流动摊档13973次。二是针对上下班人流量高峰时段市场周边较多占道经营的问题,适时优化调整上下班时间,充实高峰时段的执法力量,做好市场周边的秩序管理工作。

  存在问题三:履行监督职能不够严实。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2024年9月,已制定现场整改措施,10月已对石凳数量不符、不锈钢护栏材质不符、垃圾房未设置标识、四方亭和六角亭未加建美人靠共5处按照竣工图补建,已对1处破损位置进行修复。二是已组织干部职工开展学习培训,对监管人员进行专业知识培训,包括《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规定》等有关工程管理条例规定,提升监管水平。三是已约谈有关监理单位,要求落实监理职责,做好本次现场整改过程的监理工作。目前已完成对现场整改过程的监理工作。

  (二)检查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方面存在的问题

  存在问题四:垃圾清理治理方面不够彻底。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做好建筑垃圾临时消纳场所及装修垃圾中转站的选址工作。目前,太和镇建筑垃圾临时堆放点(中转站)已取得城市建筑垃圾处置受纳证(临时),并开始运营,实现通过建筑垃圾中转站收集清远市清新区周边的建筑垃圾,进一步完善了清新区的建筑垃圾收集贮存转运体系。二是严格按照《广东省建筑垃圾管理条例》要求,对建筑垃圾的排放、运输、受纳全过程进行审批管理,并落实建筑垃圾方案备案。已备案或办理排放的企业按照相关规定,提交合规建筑垃圾运输车辆进行备案,并根据不同类型的建筑垃圾选取正规受纳地点。2024年1月-2025年1月,已审批、续期的建筑垃圾运输证11宗,累计运输车辆120台次;建筑垃圾排放许可14宗;办理建筑垃圾处置(受纳)证4宗,建筑垃圾方案备案47宗。三是坚持日常巡查与重点区域监管相结合,加强对建筑工地、装修场所、闲置用地等重点区域场所的日常巡查以及对倾倒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的“黑点”进行重点管控,依法查处乱倾倒建筑垃圾的行为。四是加强乡镇行政执法现场指导工作,结合各镇具体问题提供解决方案和执法建议,2024年1月-2025年1月,同乡镇业务交流和现场指导、协作乡镇行政执法工作共80余次。依职能加强对属地乡镇行政执法指导工作,协调相关部门加强巡查执法,做好垃圾治理源头管控工作,强化垃圾清理治理能力,防止乱倾倒建筑垃圾的行为发生。2024年8月至今,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会同属地太和镇及区代建中心开展现场联合检查4次,对8月16日已完成整改的空地堆放废置车辆问题进行复查管控3次,对10月12日完成清理整改的小窖路工程开展运输车辆出入随机抽查3次,检查车辆6台。

  存在问题五:农村生活垃圾收运环节监管不力。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2024年8月-2025年1月,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通过定期和不定期的方式到各镇巡查清洁卫生情况。通过对各镇生活垃圾收集点、中转站、垃圾收运沿线等点位进行监督巡查,督促各镇落实清洁卫生工作主体责任,切实做好生活垃圾收运处置工作,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进一步健全“户收集、镇村集中、区转运处理”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生活垃圾经各镇聘请的环卫服务公司收集后运送至镇级垃圾中转站压缩处理,通过密闭垃圾运输车统一转运至清远市垃圾焚烧发电厂处理,实行“零填埋,全焚烧”。

  存在问题六:垃圾中转站作业不够规范完善。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督促环卫服务公司按要求落实八片生活垃圾中转站运营管理,并对照《中转站作业规范》进行检查,2024年8月-2025年1月对中心城区中转站检查48次,通过常态化检查监督促进垃圾中转站运营管理水平提升。二是严格执行生活垃圾中转站作业规程,全程开启通风、除臭、降尘设备,确保垃圾日产日清无积存。定时做好清洗、消杀工作,并根据实际情况增加清洗和消杀频次,减少臭味。对于市民反映垃圾中转站臭味扰民的诉求工单,加强跟进处理,及时做好工单答复。三是加强管理八片厨余垃圾预处理设施,规范作业,定时冲洗排水渠,污水经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存在问题七:对违法建设监管不到位,涉嫌存在选择性执法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日常巡查监管,采取“盯守+巡查”“错时管理+延时管理”模式,通过“常态巡、天上盯”相结合的方式,做到违法建设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理,切实将违法建设消除在萌芽状态。2024年-2025年1月,共拆除中心城区在建违法建设12宗,拆除面积1911平方米。二是违法建设治理面积从2022年到2024年逐年递减,有效清理存量。三是经重新梳理2022年至2024年第一季度12345投诉工单,涉及违法建设选择性执法的投诉工单共7宗;2024年第二季度至2025年1月,涉及违法建设选择性执法的投诉工单为1宗。经核实上述8宗工单,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并不存在选择性执法,且已对市民反映的诉求内容进行解释、回复。四是对于涉及违法建设的投诉工单,一直不断加强与投诉人的沟通联系,向投诉人口头阐释违法建设查处进展等情况,说清“事理”,说透“法理”,减少投诉人对执法工作的误解。五是在违法建设治理过程中,坚持公平执法,制定了违法建设查处工作制度,对违法建设案件一视同仁,实施分类治理、因案施策,按轻重缓急,重点整治存在安全隐患、群众反映强烈以及严重影响城乡规划实施等违法建设,逐步消化其他违法建设,有序推进违法建设治理工作。

  存在问题八:落实公厕管护责任不够及时规范。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督促环卫服务公司按要求落实公厕管理规范,每座公厕安排专人管理和保洁,并对照《清新中心城区公共厕所管理规范》进行检查,2024年8月-2025年1月对中心城区公厕检查24次,通过常态化检查监督促进公厕管理提升。二是加强对太和市场公厕等中心城区公厕的保洁工作,实行随脏随清,保持地面无积水,蹲位清洁,无明显异味,环境卫生基本达到“五洁净一清晰”。三是及时维修破损设施,方便群众正常使用。加强对飞水等中心城区公厕的规范管理,在公厕明显位置设置公示责任牌,把公厕管理责任人、公厕开放时间、监督部门、监督电话等向公众公开,进一步规范公厕监督管理,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存在问题九:执行路灯维护管理机制不够到位。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健全管护机制,区路灯所制定并实施《清新区照明设施日常维护常规检查细则》,加大照明设施巡查检修力度,消除故障和安全隐患,保障照明设施的完好率和亮灯率。2024年8月-2025年1月,在日常维护巡查中发现的问题97个,在安全监督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隐患问题47个,均已完成整改。按照日常维护检查细则的要求,提高精细化的工作要求,督促维护公司及时做好维修维护工作,对日常路灯故障、隐患等问题进行了及时处理,确保了照明设施的正常运行和使用安全。二是健全路灯安全应急机制,保障城市照明设施安全运行,2024年9月完善细化了《清新区路灯维护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同时加强路灯安全生产的应急演练,确保能及时高效、系统处置各类突发事故,2024年以来已进行应急演练5次。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一)始终扛牢责任,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聚焦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的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区委各项工作要求,严格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和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抓好“党建红”引领“城管蓝”,推动城市管理事业高质量发展展现新面貌。

  (二)注重工作实效,进一步巩固提升整改成果。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动力,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做好标本兼治、举一反三,继续深挖问题根源,突出整改工作实效。对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的事项,适时组织“回头看”,坚决防止过去的老问题出现反弹,不断巩固提升整改成果。

  (三)坚持常态长效,进一步推动完善制度机制。针对巡察反馈的意见,深刻全面反思查摆制度漏洞,加大建章立制力度,着力构建起相互制约、有效运行的机制,进一步扎密扎紧制度的“笼子”,有效规范权力的运行,不断增强巡察整改成果运用和转化。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763-5810007;邮政地址: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清和大道中88号;电子邮箱:qyqxczj@126.com。

  

中共清远市清新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党组

  2025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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