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9月11日至2023年12月27日,市委第六巡察组对浸潭镇党委进行了巡察。2024年4月7日,市委第六巡察组向浸潭镇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委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浸潭镇党委多次召集会议研究巡察整改工作,对整改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督促、再落实,及时总结、研究评估巡察整改成效,落实下阶段工作部署,有力有序推进巡察整改工作。同时,把问题整改作为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的重要举措,对照整改要求和有关标准,对现有内部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完善,先后修改制定了《清远市清新区浸潭镇财务管理制度》《清远市清新区浸潭镇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效,形成科学规范、有效管控的长效工作机制,真正使巡察组反馈意见落到实处,从源头上遏制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
党委书记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事项亲自督办,带头抓巡察整改工作落实。镇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逐项认领整改问题,对各部门整改工作逐项督导推进。
截至2025年5月15日,巡察反馈的39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29个,阶段性完成整改10个;制定的73条整改措施,已完成60条。
二、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的整改事项及整改结果
(一)聚焦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在基层的落实情况方面存在的问题
存在问题一:安全事故居高不下。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1.加强安全理论学习。利用班子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等形式定期组织镇领导干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等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思想理论,强化安全思想教育,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理念。2.2024年,持续抓好安全监管工作,每季度召开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工作会议,并在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端午、汛期等重点时期均部署了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及时督促镇安委会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及圩镇网格加强对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安全检查,落实隐患整改,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截至目前,镇无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3.加强安全宣传。利用“安全宣传月”活动契机,广泛开展安全宣传活动,提升群众安全意识。重点加强107国道沿线村庄交通安全宣讲和标示建设、镇领导到村民大会现场宣讲交通安全等工作。4.2024年,印发了《2024年清远市清新区浸潭镇“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清新区浸潭镇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清远市清新区浸潭镇危险化学品、加油站和烟花爆竹企业2024年度重点时期及岁末年初专项执法检查工作方案》,持续加强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管理,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存在问题二:开展补充耕地和垦造水田工作不够有力。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1.(1)白花塱村补充耕地已引入社会资本进行后期管护并完成种植。(2)加强地块巡查监督,对巡查发现的问题及时与实施主体联系,要求实施主体及时除草,加强地块田间管护,发现问题及时与实施主体联系,明确项目管理要求,压实管理责任。2.(1)拱水村旱改水项目已移交至清远市清新区穗丰年农机水稻种植专业合作社管护种植,种植状态良好。(2)持续加强管护,确保该项目地块水稻持续保持良好的生长长势。
存在问题三:开展双季稻轮作休耕试点工作不够有力。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1.加强惠农政策宣传,已通知各村(社区)利用村LED屏幕宣传双季稻轮作休耕宣传。同时,及时对镇村干部、农户进行业务技能培训,提升业务水平和管理能力。2.通过成立2023年双季稻轮作休耕试点工作专班,加强对试点的现场核查,与区协同对试点进行现场验收。3.按照上级部门文件要求,安排专人做好村级报送资料收集整理和台账工作。4.通过现场核查和区镇两级验收,2023年度共剔除905亩不符合双季稻轮作休耕试点项目的地块,其余地块已通过验收,相关材料已上报清新区农业农村局审核报账。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情况方面存在的问题
存在问题一:发文、公示存在虚假行为。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1.(1)已召开浸潭镇公文写作培训会,对出具文件的格式和具体要求进行培训。(2)已制定《浸潭镇政府机关内务管理制度》,规范公文流程,明确发文由拟稿人、业务部门负责人及分管领导、党政和人大办公室及分管领导逐层核稿后交镇主要领导签发。各类文件签发后,由党政和人大办公室进行发文登记、编号、定密后打印分发,确保公文管理系统化。2.(1)将各村(社区)台账存在的问题进行梳理,有针对性地制定培训计划,确保培训有成效。(2)加强与各村(社区)业务工作人员沟通联系,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发放流程规范有序。(3)已召开耕地地力补贴申报核查会,明确补贴范围和补贴对象;已组织工作人员到涉及耕地的村(社区)逐一进行面积申报指导;已要求各村(社区)通过电子显示屏宣传耕地地力补贴相关政策;已安排人员加强对各村(社区)上报的耕地地力补贴资料进行审核。
存在问题二:三防应急管理工作不到位。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1.(1)已召集各值班组召开工作会议,设置值班日志簿,督促值班组做好日常及节假日期间值班日志记录工作,强化人员值班值守工作,要求值班人员在值班签到表做好每日签到。(2)已更新完善《浸潭镇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加强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能力。2.(1)目前各值班组已经掌握平台应答操作,并及时做好应答工作。(2)各值班组均按规定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3)要求值班领导常态化检查值班日志填写情况。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和队伍建设情况方面存在的问题
存在问题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到位。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1.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全镇的重要工作,上下半年各召开一次专题会议研究,传达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具体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现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党政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2.提高班子成员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认识和重视,认真撰写述职述廉材料,推动党委主体责任、党委书记第一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落到实处。3.严格按照《关于规范清远市各级党组织党内谈话工作的通知》落实好任前廉政谈话,打好廉政预防针,切实教导引导干部勤政廉洁、担当作为。4.常态化开展纪律警示教育专题学习,及时对本镇查处的违纪违法案件进行通报,用好典型“活教材”,以案释纪、以案释法,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的法律意识和纪律意识,降低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率。
存在问题二:违反“三重一大”制度审批大额支出。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经党委会审议同意,重新印发《清远市清新区浸潭镇财务管理制度》(浸府〔2023〕39号),该条修改为“行政经费报销金额50,000元以下的由镇长审批,50,000元以上的必须上会讨论,经镇党政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后,由镇长、书记联合签批。项目工程预算结算需经镇班子集体研究决定。”
存在问题三:村(社区)基层组织建设乏力。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1.优选后备配齐班子。从细从实落实农村“能人回乡”计划、“青苗培育工程”,制定党员发展和村级后备干部培养中长期规划,发动思想端正、工作能力优秀的后备干部向党组织靠拢,积极入党。及时聘用德才兼备、实绩突出、群众认可的后备干部,并优先作为村“两委”班子成员候选人培养,保障基层事业“后继有人”。2.加强村级后备干部培育。实行全链条培育村级后备干部,镇级党校全面落实村(社区)后备干部培训班,由现任村(社区)“两委”干部结对村级后备干部,实行全链条培育村级后备干部,对政治素质好、工作能力强、成绩突出、群众认可度高的后备干部,按程序优先充实进入村“两委”班子。3.对农村基层党组织做好指导工作,侧重发展政治立场坚定、年轻、学历高、带富能力强的积极分子入党,优化辖区党员队伍架构,有效优化农村党员队伍结构,提高基层组织战斗力。4.提前开展村级换届调研,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及时掌握工作信息。
存在问题四:“微监督”平台更新不及时。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1.2024年,持续加强对各村(社区)委会“微监督”平台更新情况的监督,对更新不及时的村(社区)进行提醒,对上传不规范的及时进行纠正,并安排了专门的工作人员进行业务指导。2.2024年,实地对各村(社区)委会“三务”公开情况开展监督检查12次。3.已统一和规范村务公开的内容、形式、程序、时间、管理等工作,2024年共组织开展5次村务公开工作会议。
(四)聚焦巡视巡察、主题教育、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方面存在的问题
存在问题一:区委巡察发现问题依然存在。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1.(1)根据现行上级规章制度及本镇实际,已重新修订《浸潭镇党委议事规则》。(2)重申议事规则。“三重一大”事项经党委会决议同意才予实施。党委会上由分管负责同志提请议题,并经党委委员逐一表态和发表看法,最后再由党委书记综合各方面意见作出决策意见。2.(1)完善工作制度及财务制度。修订完善了《浸潭镇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暂行)》,明确了工程建设合同签订的要求,规范工程建设行为。(2)加大工程管理力度。要求每个办公室安排一名工作人员专门负责本部门的工程建设,落实好工程建设手续的办理和合同签订,从源头上杜绝工程建设纠纷的潜在危险。3.2021年以来做到农村危房改造前期农户贫困身份资格严格审核并公示。加强对农村危房改造施工安全和房屋质量监管、验收。加快完善财政资金支付流程,确保补助资金及时、足额直接支付到改造户“一卡通”账户。4.2023年12月12日,经党委会审议同意后,已重新印发《清远市清新区浸潭镇财务管理制度》(浸府〔2023〕39号),严格规范财务管理工作。
存在问题二:对审计发现问题整改不到位。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1.收到反馈意见后,已联系相关人员认领责任,联合驻村工作组和村干部,对该处隐患点设置警戒,并制定了整改方案。目前,墙体已完成修复。2.持续完善建设项目长效管护机制,定期开展监督检查,保障工程建设质量。
三、对阶段性完成整改问题采取的重要举措和取得的阶段性成效
存在问题一:政治学习和主题教育与上级要求有差距。
整改结果:1.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2.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3.阶段性完成整改,并持续推进。
整改落实情况:1.(1)安排学习计划,确保学习有成效,于2024年5月16日再次组织党政班子成员传达学习省委“1310”具体部署精神,并相继召开传达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干部大会、宣讲会等。(2)印发《浸潭镇贯彻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工作方案》,制定针对性工作任务,明确任务负责部门,推动“1310”具体部署落地落实。(3)充分领会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清远时提到的“下功夫解决城乡二元结构问题、把短板变‘潜力板’”等讲话精神与“百千万工程”的内在逻辑联系,并在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日常工作中加以深化。2.(1)已制定学习计划,总结运用主题教育中形成的坚持全面系统学、专题重点学、及时跟进学等经验做法,用好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专题读书班、集中专题研讨等途径。(2)深入开展书记讲党课、“宣讲五进”等活动,坚持组织教育与自我提高相结合,推动创新理论学习全员覆盖、形成常态,组织党员干部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3)经核,班子成员的调研报告已全部完成。3.(1)环镇路一期:积极协调解决施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项目已完成进度的85%。(2)新寨、新围两村路灯安装:新寨村委会已使用扶贫收益完成38盏村路灯的维修;新围村路灯安装项目正多渠道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分段分区域逐步推进落实。(3)新寨、新围两村道路维修:正积极协调新寨、新围道路维修工作,申请相关资金,争取尽快落实该项实事。
存在问题二:项目落实迟缓。
整改结果:阶段性完成整改,并持续推进。
整改落实情况:1.(1)丝苗米加工中心项目:丝苗米产业链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由清远市清新区穗丰年农机水稻种植专业合作社自行筹建,建筑布局已完成,道路平整已完成,钢结构已进场,厂房主体已搭建完成,已完成硬底化建设,目前正在开展功能分区建设。(2)麻竹笋加工中心项目:已办理设施农用地并完成用地指标报建,2024年1月16日签订施工合同,已完成投资项目协议书签订、立项手续、预算书出具、设计图纸出具和招投标。目前建筑布局已完成,道路初步扩宽已实施,钢结构已进场,两间厂房主体搭建已初步完成,挡土墙已经施工完成,目前正在建设污水收集池及沉淀池等。(3)鹰嘴桃项目:已成功申报专项债和完成招投标。即将与清新区德恒农村农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合作协议,共建鹰嘴桃加工厂房、完善入山桥梁及上山道路。2.(1)已多次组织各部门负责人、驻村组长学习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有关学习内容,切实提升各干部招商引资工作重视程度。(2)清新区浸潭镇万邦(清新)鞋业有限公司浸潭分公司二期厂房扩建项目已完成项目备案。由于目前市场经营环境低迷,企业资金紧张,导致该企业没有充足资金推进该项目建设,已向市发改局申请暂停二期建设。目前正积极配合土储部门收储万邦二期地块,并提出由镇谋划专项债券在该地块建设标准厂房,盘活利用该地块。(3)清远下坪抽水蓄能电站的入库公路已全面完成交地,预计2025年完成入库公路的拆迁及项目申报等各项前期工作。
存在问题三:典型村推进缓慢。
整改结果:1.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2.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3.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4.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5.阶段性完成整改,并持续推进。6.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1.(1)通过设置宣传栏、宣传横幅、进村入户派发宣传资料等,提高“百千万工程”群众知晓率,以动员更多社会力量参与典型村建设。(2)通过村域道路沿线整治提升工程、灌溉水圳清淤修复工程等,完善浸潭镇六甲洞典型村公共基础设施、环境整治绿化美化和农田水利设施修复,目前项目已完工。(3)2023年底,第一批3个典型村(白花塱村、五一村、六甲洞村)均通过考核。(4)为巩固提升这3个典型村的基础设施和人居环境,2024年,谋划涉及这3个典型村补短板合计12个项目,重点提升人居环境及重要节点风貌,并积极谋划壮大村集体收益项目。2.经与上级有关职能部门沟通协调,已解决巡察组反馈项目的用地指标和用地规模,并已完成征地和调规工作。目前正办理土地报批、出让手续。3.通过在村中摸排整理,形成了资源库、人才库、项目库;开展2个乡村运营试点项目,包括六甲洞村、渔汕村,通过乡村运营,壮大村集体经济。4.2024年3月,已对五一村委会左屋村小组修筑石粉水泥路、更换下水道检查口、望天村整改破旧瓦面、朝阳村整改污水管网及修筑挡土墙。2024年9月,进一步推进“三清三拆三整治”,截至2024年底,全镇共拆除破旧泥砖房66间3355平方米。其中白花塱村32间960平方米、大湾岗村13间565平方米、五一村10间800平方米、大树墩村6间530平方米、沧边村5间500平方米。5.“洞河奇观”溶洞项目目前正处于前期与各村确定边界和勘探阶段,存在部分地块用地争议(性质)、且投资公司对项目推进意愿不强的情况。已经向该企业提出专项债助力企业投资发展途径,正待企业答复。6.(1)已制定村“百千万工程”工作方案、工作计划、人员分工等,由各村(社区)党(总)支书记为领头雁,压实责任,推动村(社区)各项工作落地落实。(2)要求挂点镇干部与村干部多宣讲、共谋划,通过多学习、多交流、多思考,提升工作思维能力。
存在问题四:美丽乡村建设成效不佳。
整改结果:1.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2.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3.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4.阶段性完成整改,并持续推进。
整改落实情况:1.经核,圩镇永康街的公房权属为清新区公共资产管理中心所持有,镇积极与清新区公共资产管理中心沟通协调盘活该处土地,推进公共停车场项目建设。目前,已拆除圩镇永康路原物资中心旧宿舍楼1289.1㎡和平整场地2800㎡,公共停车场已完成建设,杂草冲过屋顶问题已得到解决。2.一是不断加强圩镇街道整治力度,城监队员每天实行两班制,轮流在圩镇巡查整治流动摊贩占道经营行为、开展交通劝阻及周边综合环境整治工作,并明确规定时间(早市8:30前)在圩镇中心进行集中摆摊,圩镇秩序得到提升。二是已完成卫生院背后与滨江河边垃圾的清理并实施围蔽管理。3.位于里洞塘村李金海屋后的破旧危房已于2023年11月29日拆除。另外,大树墩村已拆除破旧泥砖房9间,里洞塘村已清拆了2间。2024年,累计拆除危房和废弃房87间,面积1930平方米,涉及黄田村、白花塱村、六甲洞村、大湾岗村、五一村。4.451个系统村已创建整洁村及以上层级的村庄378个,完成率为83.8%;31个涉农行政村及社区中,已创建为示范村(行政村)25个,完成率为80.6%,已完成。
存在问题五:绿美广东生态建设不够重视。
整改结果:1.阶段性完成整改,并持续推进。2.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3.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1.为强化河道疏浚清淤,建设生态湿地,增加水生植物种植,实现暖水坑水质提升,积极配合建设清远市清新区滨江上游重点支流农田生态氮磷生态拦截沟渠建设工程。工程已完成征地和交地工作,目前正在动工建设,浸潭片的工程进度约85%。后续镇将积极配合区水利局推进项目,确保工程顺利完工。2.12个入河排污口已全部完成末端管网接入镇污水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理,排污水水质得到保证,已整改完成。3.经与管护公司友好协商,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管护工作延长至2024年上级管护资金下达时并签订浸潭镇2024年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管护工程合同。已督促第三方管护公司针对市生态环境局抽查的镇4个“较差”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进行集中整改,目前已完成整改。
存在问题六:开展撂荒耕地、非粮化工作不够有力。
整改结果:阶段性完成整改,并持续推进。
整改落实情况:1.已多次召开撂荒耕地、“非粮化”地块的整治会议,要求各村(社区)提高认识,加强撂荒耕地的复耕复种,有序推进“非粮化”退出。2.全面排查,摸清底数,规范台账,对耕地范围出现的零星“非粮化”地块及时有序清理。3.通过镇政府、村(社区)电子宣传屏做好撂荒耕地复耕复种及“非粮化”有序退出的宣传,同时镇村干部下村时,做好入户宣传。4.通过业务培训、现场指导等方式加强镇村干部撂荒地复耕复种、粮食安全、耕地保护等业务水平,确保粮食安全生产有序推进。5.聘请清远市清新区穗丰年农机水稻种植专业合作社对图斑内及图斑外的撂荒耕地进行复耕复种。同时,积极与种植大户沟通,做好图斑内外的复耕复种。6.制定了镇级撂荒耕地整治工作方案,将图斑、地块复耕复种责任落实到镇村干部。7.2024年已对各村的撂荒地进行了复耕复种,初步统计治理撂荒耕地4000亩。8.积极招商引资谋划,引入豆制品项目,争取盘活更多撂荒耕地。
存在问题七:“两违整治”工作不够有力。
整改结果:阶段性完成整改,并持续推进。
整改落实情况:1.(1)常态化在辖区内开展违法建设排查整治工作,加大“两违”整治力度,集中整治存量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及时发现新增违法建设,发现一宗整治一宗并长期坚持。(2)开展违法整治专项行动,制定《浸潭镇违法建设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持续推进我镇违法建设治理力度,提升整治成效。2.(1)通过会同水利、自然资源、综合执法等部门联合执法的方式破解执法主体不明确的问题。(2)积极与自然资源、农业农村沟通对接,探索针对此类因“国土变更调查”地类数据变动导致的历史遗留问题的有效解决方法。(3)做好宣传引导和巡查,印发《给桃花湖周边村民的一封信》,依法遏制新增违建。(4)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制定《浸潭镇违法建设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重点整治桃花湖“两违”建设。
四、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一)抓严政治建设,以更高站位扛起巡察整改政治责任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巡察整改作为捍卫“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体现,作为贯彻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的具体行动,层层压紧压实整改责任,统筹谋划、一体推进,齐心协力推动巡察整改工作见到实效。
(二)抓实整改落实,以更严要求确保整改任务落地见效
持续深化问题整改,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动态跟踪督办检查,对督办事项进行统一管理,强化整改主体责任、日常监督责任、行业监管责任,切实做到事情要解决、问题要处理,确保整改任务百分百落实。
(三)抓好成果转化,以更实举措推动浸潭镇高质量发展
切实增强巡察整改落实的成果运用和转化,将整改成果转化为改进工作作风、解决问题并推动事业发展的实际成效,持续发挥巡察工作的放大镜和探照灯作用,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为浸潭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和发展指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5630800;邮政地址为清远市清新区浸潭镇府前路1号;电子邮箱dzb5630800@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