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清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清远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清远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清人社〔2023〕55号)文件有关规定,清远市清新区太平镇人民政府经公开招聘招录人员,并进行了考察,拟聘用余学明为清远市清新区太平镇人民政府聘员,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5年6月5日至6月11日。
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包括必要证明材料)向我镇反映,并写明联系姓名及电话,匿名信函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763-5770680
清远市清新区太平镇人民政府
2025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