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清远市清新区太平镇山心乌坭陶瓷土矿等3家非煤矿山企业采矿许可证于2025年6月10日期满,已终止生产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20号令)的有关规定,现决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对清远市清新区太平镇山心乌坭陶瓷土矿(证件编号:(粤)FM安许证﹝2023﹞Ra199 I)、清远市清新区高车石场(普通合伙)(证件编号:(粤)FM安许证﹝2022﹞Rka002 I)、清远市清新区龙颈镇南冲回新联合瓷砂场(证件编号:(粤)FM安许证﹝2022﹞Rka003 I)3家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予以注销。
特此公告。
清远市清新区应急管理局
2025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