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百千万工程”指挥部乡村振兴专班关于印发《广东省村庄分类办法》的通知(粤农农函〔2023〕135号)文件精神,按照村庄分类申报程序的相关规定,我区村庄分类调整经村级申请、乡镇审核、专家研讨会评审后,同意各镇村庄分类调整申报。现对拟定的村庄分类调整情况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2025年6月25日至6月29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若对村庄分类划分有异议的可以来电来信形式向我局反映。
联系电话:0763-5826966
地 址: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振兴路22号
清远市清新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