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粤人社规〔2025〕15号)中“公益性岗位在岗及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其中乡村公益性岗位每次合同协议期限不超过1年,期满可以续签。初次安置时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在岗及补贴期限可延长至退休”的规定,我镇及用人单位对在岗人员进行资格审核,现将拟续聘人员情况公示如下:
1. 用人单位:广东省清远市清新区石潭镇建民村委会;岗位名称:乡村道路维护;拟续聘人员姓名:罗什带;身份证号码:4418**********8338;
2. 用人单位:广东省清远市清新区石潭镇东安村委会;岗位名称:乡村保洁;拟续聘人员姓名:叶军梅;身份证号码:4402**********0487;
3. 用人单位:广东省清远市清新区石潭镇大洛村委会;岗位名称:乡村保洁;拟续聘人员姓名:成介钊;身份证号码:4418**********8558;
4. 用人单位:广东省清远市清新区石潭镇大洛村委会;岗位名称:乡村保洁;拟续聘人员姓名:杨贵灵;身份证号码:4418**********7947;
5. 用人单位:广东省清远市清新区石潭镇雷坑村委会;岗位名称:乡村绿化;拟续聘人员姓名:王娇;身份证号码:4521**********6086;
6. 用人单位:广东省清远市清新区石潭镇雷坑村委会;岗位名称:乡村保洁;拟续聘人员姓名:周带兴;身份证号码:4418**********8515;
7. 用人单位:广东省清远市清新区石潭镇东联村委会;岗位名称:乡村保洁;拟续聘人员姓名:陈水凤;身份证号码:4418**********8443。
现按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或问题的,请实名书面反映。
公示受理部门:清远市清新区石潭镇党群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763-5622080。
邮箱:qxstz_dzzhb@gdqy.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