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我局依法办理清远市清新区锐康大药房(个人独资)等58家医疗器械经营单位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行政审批业务,现将2025年4-6月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信息予以公布。
附件:清远市清新区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信息(2025年4-6月)
清远市清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