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推进我区科学施肥工作,促进农业绿色高质量发展,保障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实现节本增效,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广东省2025年科学施肥增效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农农办〔2025〕72号)文件精神,我区开展2025年科学施肥增效“三新”集成推进县示范,累计示范面积3万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物化投入补助
项目实施期间,在清新区辖区范围内,对水稻种植示范区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种植大户、普通农户,购买配方肥进行物化投入补助。物化投入补助必须符合三个条件:第一,项目范围内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种植大户、普通农户;第二,采取了科学施肥增效技术;第三,只对项目实施单位指定的配方肥进行补助。建设配方肥示范面积26000亩,按照33元/亩予以补助。肥料销售门店以确定肥料供应企业后确定。
二、社会化服务补助
对肥料生产企业、社会化服务组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开展缓控释肥统配统施服务,对3000亩水稻种植应用缓释肥,每亩补助侧深施肥机械作业费29元/亩;对1000亩水稻应用无人机喷施叶面肥,每亩补助无人机机械作业费15元/亩。选用公开遴选方式确定,详情请查看《关于公开遴选清远市清新区2025年科学施肥增效“三新”集成推进县社会化服务补助实施主体的通知》。
三、以上补助内容不可重复参与,参与补助的农户按先参与先得,补完即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