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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清新区财政局关于公布2025年度区属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远程施教机构名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7-21 15:45 文章来源:本网 字体大小:【

各镇人民政府,区直有关单位,区属有关会计人员,有关施教机构:

  根据《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通知》(财会〔2018〕10号)、《财政部关于印发〈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指南(2022年版)〉的通知》(财会〔2022〕35号)、《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意见》(粤人社规〔2018〕11号)、《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5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以及《清远市清新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远程施教机构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等要求,现将备案通过2025年度清远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以下简称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远程施教机构名单公布如下(排名不分先后):

  1.北京东大正保科技有限公司

  2.广东省会计学会

  3.北京冠华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4.东北财经大学

  5.上海国家会计学院

  6.成都环宇知了科技有限公司

  7.上海高顿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8.中山市会计学会

  9.北京东奥时代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10.广东畅响源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11.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12.广东源和大成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13.上海政一绩效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14.北京华夏金财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15.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培训中心

  会计人员登录广东省会计信息服务平台(https://kj.czt.gd,gov.cn,以下简称省平台)“业务办理-继续教育-会计人员”模块,点击“继续教育-学习资源”自行选择远程培训机构进行在线学习,并于2026年4月30日前完成2025年度继续教育学习。各远程施教机构自行联系省平台进行数据对接。



清远市清新区财政局

2025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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