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有清远市清新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向我局申请清新区城乡融合发展人居环境治理提升工程-新建及改造清新中心城区垃圾转运站项目审批,我局拟对《清新区城乡融合发展人居环境治理提升工程-新建及改造清新中心城区垃圾转运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批,为保障周边群众和群众利益,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公示情况如下,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1、项目名称: | 清新区城乡融合发展人居环境治理提升工程-新建及改造清新中心城区垃圾转运站项目 |
2、建设地点: | 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周田村 |
3、项目概况: | 项目位于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周田村,占地面积约为7269.89m2,建筑面积约为4015m2。生活垃圾设计转运规模为200吨/天,转运服务范围为清新区太和镇。 |
4、采取的污染治理措施: | 1、废水:项目冲洗废水、除尘除臭系统废水、垃圾渗滤液经自建废水处理站处理后汇同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的生活污水和经初期雨水收集沉淀池处理的初期雨水一起排入告星污水处理厂。 2、废气:卸料、压缩和废水处理车间产生的废气经密闭负压收集后,通过一套除尘除臭系统处理,然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卸料、压缩过程未被收集的废气采取一套高压喷雾除尘除臭系统处理;备用柴油发电机尾气通过管道高空排放。 3、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维护保养、隔声、减振等治理措施。 4、固废:员工生活垃圾直接在站内进行压缩后外运处置;拟在装修垃圾临时堆场内设置5m2的一般固废暂存间,暂存废包装材料、废水处理站污泥和初期雨水收集沉淀池沉渣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废包装材料交由资源回收单位回收处理,废水处理站产生的废水处理站污泥和初期雨水收集沉淀池产生的沉渣将定期进行清理并交由有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次氯酸钠废包装桶交由供应商回用于原始用途。 |
5、反映方式: | 来访、来电及书面进行反馈。 |
公示期限:2025年8月1日至2025年8月7日
联系地址:清远市清新区行政服务中心综合窗口,邮编:511500
联系电话:0763-5811090
邮 箱:qysthjqx_spg@gdqy.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