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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撤销人力资源服务许可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5-08-07 16:16 文章来源:清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字体大小:【

  经核查,桦楠(清远)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未在注册地址经营,法定代表人已经无法联系。根据《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管理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50号)第四章第三十七条:“相关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及其人员无法联系或拒不配合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可以将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编号、行政许可时间等通过政府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45日,公示期内没有提出异议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可以作出撤销行政许可的决定”的规定,我局拟依法撤销桦楠(清远)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人力资源服务行政许可,现公示如下:

  机构名称:桦楠(清远)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号:(粤)人服证字〔2021〕第1803000313号

  经营地址: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新宁路15号丰盛大厦首层108号铺

  许可时间:2021年08月17日

  公示期自2025年8月8日至9月21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或问题的,请实名反映。公示受理部门:清远市清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电话:0763-5825584。公示期内没有提出异议的,我局将依法对桦楠(清远)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作出撤销人力资源服务行政许可决定。 



清远市清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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