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各镇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站建设,加强辖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监管力度,形成各镇速测,区级跟进监督抽查制度,我局拟采购一批农产品质量安全快速检测耗材。现发布耗材采购需求,欢迎符合条件的供货商积极参加申报。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清远市清新区农业农村局2025年试剂耗材采购项目。
2.预算金额:8.5 万元。
3.最高限价:8.5万元(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含税险、运输、售后服务等)。
4.采购要求:见报价表(见附件)。
5.货物交付:合同签订后30日内交付。
6.支付方式:本项目不设预付款,全部货物送达并通过验收后,供货方提供合同、发票、供货单、验收证明等材料到我局,我局于10个工作日内向清新区财政局申请报账,由清新区财政局直接划拨全部款项至供货商账户,拨付进度由清新区财政局统筹决定。
二、供应商应具备的资质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农产品检测试剂耗材经营范围。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说明: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不允许中选供应商将本项目转包或分包。
三、报价文件要求
(一)原则
1、报价人应保证所提供的所有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
2、报价人在报价过程中如提供不真实的材料,采购方都将终止其报价资格。
3、采购方不接受电报、电话或传真形式的报价文件。
(二)报价文件内容
1.报价承诺函。
2.报价文件(见附件)。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4.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5.项目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对项目的认识、农产品质量安全快速检测的理解,项目组织实施,质量保障,售后服务,对镇级工作人员开展快速检测和系统录入培训的计划等方面内容。
6.项目负责人具有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专业技能,提供人社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专业证书复印件及2024年7月起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7.培训讲师具有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专业技能,提供人社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专业证书复印件及2024年7月起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8.企业无失信记录(提供信用中国或信用广东查询截屏)。
9.同类项目业绩证明材料。
10.其他证明材料。
(三)文件装订要求
1、提供的报价材料均需采用A4纸印刷(图纸等除外)。报价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增删,如修改错漏处,须经报价文件签署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提供的文件材料是复印件,需要加盖单位公章,标注“与原件一致”字样。
3、所有材料按顺序装订,编制页码,一式三份。
4、报价文件应密封,所有密封文件封套正面须标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边缝处加盖单位骑缝章或骑缝签字,并注明“评选前不得启封”。
四、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25年8月21日。
五、报价文件递交及要求
报价文件一式三份以密封形式于 2025年8月21日前提交(或邮寄)。地址: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振兴路22号清远市清新区农业农村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联系人:梁小姐,联系电话0763-5828356。逾期提交的不予受理,报价文件拟采用一次性报价,报价后不得更改。报价需加盖单位公章。
六、确定供应商原则
本次采购考核拟采用综合评审制。由清远市清新区农业农村局安排人员组成评审小组分别对各方报价、材料、资质等方面进行评分,总分最高者中选;总分相同的,在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前提下,同等质量,总价低者优先。选定结果将以电话方式告知。
附件:清远市清新区农业农村局2025年农产品质量安全快速检测试剂耗材采购报价表.xlsx
清远市清新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