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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清新区民政局2025年度-2027年度收养评估工作项目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2025-09-17 16:56 文章来源:本网 字体大小:【

      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落实执行《广东省收养评估实施办法》,进一步加强收养登记管理,规范收养评估工作,保障被收养人的合法权益,清远市清新区民政局决定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收养评估工作,现向社会组织购买2025年度-2027年度清新区收养评估工作项目,请有意向的社会组织踊跃参与报价,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基本信息

    (一)项目名称:2025年度-2027年度清新区收养评估工作项目;

    (二)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日起算3年。每年接受我局的监督和评价,如评价不合格则终止合同;合同期间如遇政策、预算等因素调整导致收养评估工作停止,我局将提前告知并终止合同;

    (三)费用预算:按实际完成评估宗数计算,每宗价格具体可参照收养评估内容细分并报价;

    (四)服务内容:对中国内地居民在清新区内收养子女的收养申请人是否具备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进行调查、评估,包括收养能力评估和融合情况评估,并按要求出具收养评估报告和材料,作为收养登记机关办理收养登记的参考依据。收养能力评估内容包括收养申请人以下情况:收养动机、道德品行、受教育程度、健康状况、经济及住房条件、婚姻家庭关系、共同生活家庭成员意见、抚育计划、邻里关系、社区环境等。融合情况评估内容包括以下情况:对被收养人与收养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共同生活、相处和情感交融情况,收养申请人履行临时抚育照料职责情况和收养关系当事人收养意愿等。

      二、报价方资格要求

     (一)报价方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意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③严重失信主体名单;④经营(活动)异常名录。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

     (二)受委托的第三方机构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①具有法人资格;②组织机构健全,内部管理规范;③业务范围包含社会调查或者评估,或者具备评估相关经验;④有5名以上具有社会工作、医学、心理学等专业背景,或者从事相关工作2年以上的专职工作人员;⑤开展评估工作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受委托第三方机构应当选派2名以上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正式聘用人员担任评估人员:①具有社会工作、医学、心理学专业背景;②具有社会工作师、心理咨询师、婚姻家庭咨询师、律师职业资格,或者从事相关工作2年以上;③从事婚姻家庭、未成年人保护类案件侦查、公诉、审判工作2年以上;④从事社会调查或评估、婚姻家庭类事务调解工作2年以上;⑤从事其他与婚姻、家庭或儿童相关行业2年以上并具备相应职业资格。

      三、报价方材料要求

     (一)报价方必须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社会组织法人登记证书(在有效期内)或其它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组织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已办理多证合一,则仅需提供合证后的营业执照);

     (二)报价方须提供法人身份证、章程、参加年度工作报告情况、专职工作人员名单并具备相应资质的证明、近两年来开展业务情况。如在两年内开展过类似项目,相关材料(如合同、中标通知书等)可一并提供;

     (三)2025年度-2027年度清新区收养评估工作项目方案及具体报价;

     (四)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

      四、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及递交方式

      2025年9月26日17时00分截止,报价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将报价相关材料送到清远市清新区民政局4楼403室。

      五、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清远市清新区民政局

      联系人:高毅敏,电话:0763-5814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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