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市正在开展清远市政府质量奖评选活动,我区1个组织和2名个人(名单详见附件)提出申报。按照《清远市政府质量奖评选表彰工作方案》有关申报组织资格的规定,申报组织必须近3年内无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环保等事故,近3年内无相关违法、违规、违纪行为和失信记录。按照有关工作要求,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请对以上公示结果有疑问或异议的组织或个人提出书面意见或诉求。公示时间为2025年10月27日至10月31日。公示期间,我局受理单位或个人的投诉(不受理匿名投诉,逾期不再受理)。以单位名义投诉的,须加盖公章并提供联系人姓名和电话;以个人名义投诉的,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传真件)及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5854152; 邮箱:qxscjgj_zlg@gdqy.gov.cn
联系地址:清远市清新区清和大道166号清远市清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质量股
附件:清新区申报清远市政府质量奖组织和个人名单
清远市清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0月27日
清新区申报清远市政府质量奖组织和个人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