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首页
清新动态
走进清新
政务公开
政务服务
网络问政
首页 > 政务公开 > 通知公告
清远市清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2025年民生领域广告专项治理典型案例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5-10-30 09:07 文章来源:本网 字体大小:【

  清远市清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坚持广告市场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聚焦“一老一小”、药品、保健食品、“网红食品”等与群众切身利益紧密相关的民生领域,靶向监测、铁拳出击,严厉打击虚假违法广告,为群众消费安全筑牢防线,现公布2025年民生领域广告专项治理典型案例:

  清远市清新区山塘镇某特产店发布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的食品广告案

  2025年4月,清远市清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根据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交办网络交易监管监测线索,依法到位于清远市清新区山塘镇某村委会某村的清远市清新区山塘镇某特产店(以下简称“当事人”)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特产店在电子商务平台“淘宝”平台上开设名称为“清远市清新区山塘镇某特产店”的店铺,有一款上架销售的商品“大蓟蜜”(普通食品),该款商品销售页面里标注有内容“有止血、散瘀,消肿功效”等宣传字样。经与当事人确认,当事人为对所售“大蓟蜜”(普通食品)进行宣传,吸引消费者对商品的注意和搜索,达到更好的销售效果,使用“有止血、散瘀,消肿功效”等涉及疾病治疗功能的内容字样进行宣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七条“除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外,禁止其他任何广告涉及疾病治疗功能,并不得使用医疗用语或者易使推销的商品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的用语”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三条第一款“食品广告的内容应当真实合法,不得含有虚假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效。食品生产经营者对食品广告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的规定,当事人已构成发布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效的食品广告的违法行为。当事人于被查获当日已整改,将相关宣传字样进行删除处理。

  针对典型案件反映问题情况,清远市清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进一步加强民生领域广告专项治理,组织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和肉类产品违法犯罪专项整治,落实线下巡查与线上监测,对普通食品、保健食品、药品、涉老年消费群体等重点产品进行重点监测,强化对淘宝、抖音等电商平台、直播新媒体互联网广告的监测,督促相关市场主体落实医疗、医疗器械、药品、保健食品等广告审查,重点整治打击明示或以谐音、隐喻等暗示宣传普通食品具有疾病预防治疗、减肥、降脂、壮阳等违法行为。


浏览次数:-
返回顶部
打印本页
网站首页 清新动态 走进清新 政务公开 政务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