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贯彻落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及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意见》《关于持续推进城市更新行动的意见》、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老城区和老街区专项调查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全面调查老城及其历史街区,摸清全区城乡历史文化资源底数,现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清新区老城区和老街区历史文化遗产线索,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以清新区域为基本单元,重点征集清新区内的以下范围:
(一)1911年以前建成的,由老城墙、护城河等围合的城区、卫所、驿城、寨堡以及历史上无城墙但建设集中的区域。重点征集在城镇形成和发展过程中起到重要作用、历史遗存丰富、历史风貌集中等片区线索。
(二)1911年至1949年建成的,体现近代发展历程的区域。重点征集老街巷、老广场、老校园、老厂区、老公园、老码头、重大历史事件发生地等,历史风貌集中或凝聚社会公众集体记忆等片区线索。
(三)1949年至1978年建成的,体现新中国建设发展成就的区域。重点征集老工业区、老矿区、老居住区、老广场、老校区、老公园、单位大院、纪念馆、博物馆、文化馆、美术馆、图书馆、影剧院、音乐厅、展览馆等文化设施及周边地区,历史风貌集中或凝聚社会公众情感记忆等片区线索。
(四)1978年以来,体现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成就的区域。重点征集老商贸区、老厂区、老校区、老港区或凝聚社会公众集体记忆的片区等线索。
(五)其他具有特殊历史意义、充分体现当代重要建设成就 并形成广泛社会共识的区域,也可进行线索上报。
二、征集要求
为确保征集信息的准确性和可靠性,请填写清新区老城区和老街区专项调查线索登记表,尽可能提供线索详细的信息(包括:名称、年代、详细地址、联系方式等),请尽量一并提供现场照片、图片、视频和简介等(简介包含调查对象的基本情况、历史沿革、历史价值、历史故事或情感记忆等)。
三、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5年11月20日止。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罗先生
联系电话:0763-5200709
邮箱地址:qxzjj_bgs@gdqy.gov.cn
通讯地址:广东省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明霞大道中25号清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乡建设股
清远市清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1月4日